关于印发台州市 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路政办发〔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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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办发〔2017〕150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
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台州市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和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了《台州市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2017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
示范区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为加快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台州市路桥区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示范区创建2017年量化考核目标,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结合路桥区实际,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海洋经济发展。2017年,全区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与2016年现状水平(5.42%)略有提高(达到6%);海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创建标准(≥50%)。
海洋资源节约利用。2017年,周年度新批围填海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如有);前三年如有已批项目用海入住率应达到70%;完成岸线监视监测、分类评估、岸线修复计划及落实岸线管理目标等,达到“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预留,保护生态”的目标;自然岸线不低于2010年底的长度。
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2017年,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污染物入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逐步健全;实现近海渔业捕捞强度双控负增长并完成2017年年度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省级下达的增殖放流年度工作任务。
海洋文化建设。2017年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海洋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学考察及国防等海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组织两次以上、参加人数不低于300人的大型海洋宣传活动;海洋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每年定期举行渔村、渔业民俗活动1次以上。
海洋综合管理保障。推进海洋生态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实施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努力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海洋执法效能,优化要素配置机制,提高海洋灾害防御应急能力,建立完善海洋生态建设部门协调机制。
路桥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的现状和2017年具体目标值见附件1。
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海洋经济发展
1.金清港渔船避风锚地建设
金清港渔船避风锚地的建设主体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1)闸外港区渔政码头1座(趸船50.0米*9.0米);(2)通航排水闸后(闸内港区)渔船扣船所:新建系缆墩10组(可扣船系泊20条渔船),管理用房1206平方米;(3)通航排水闸后(闸内港区)左护岸56米、检修闸门锁定平台、右护岸161米;(4)五丰闸渔业港区北岸:新建护岸及道路2529米、系船柱150个(可靠泊300艘渔船);(5)疏浚:通航排水闸后9.5万立方米,五丰闸渔业港区7.8万立方米;(6)配套完善渔港监控、通讯系统和应急处置设施。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万,工程内容为完成左岸灌注桩及基础。
2.台州游艇小镇建设
台州游艇小镇的建设主体为台州游艇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面积约为3.5平方千米(不含水域),其中建设用地1.62平方千米(2440亩)。项目主要涵盖三个重点产业,一是游艇整艇设计、游艇制造、游艇展示、游艇驾校、游艇母港等在内的游艇配套产业,二是海洋渔业、渔船维护保养、海产品贸易、渔具生产销售、渔业冷链及冷链物流等在内的渔业产业,三是科技农业、观光农业、旅游休闲、餐饮住宿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建成后,年产值约20亿元,努力打造以游艇经济为代表的滨海旅游经济增长极。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0万元,工程内容为蓝色港湾工程—护岸及配套工程完成部分河岸维护及挡土墙砌筑;经一路景观提升工程进行绿化种植;游艇小镇PPP项目中海岛渔民安居工程(一期)实施桩基先行。
3.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的建设主体为台州市路桥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2017年路桥计划更新改造渔船27艘,投入资金7390万元。
(二)海域综合管理保障
1.渔船安全装备建设
2017年拟实施渔船100%安装AIS、固定式船舶定位仪、渔船身份识别终端等船载终端设备,概算78.52万元。
2.海洋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要求,路桥区海洋灾害防御演练2016年已安排,故2017年不再安排。今年拟完成乡镇一级海洋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建设。
(三)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
1.路桥区金清港港湾综合整治工程
路桥区金清港港湾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主体为台州市路桥区陆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1)金清老港清淤:清淤面积约146.3万平方米,设计开挖底高程-4.0米,清淤方量约550万立方米。(2)生态固堤2.0千米,种植红树林面积约38500平方米。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工程内容为生态固堤部分完成,土方开挖30519立方米,原位淤泥固化完成81642立方米,水泥搅拌桩完成34372立方米。
2.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2017年预计压减7艘,总功率1340千瓦,责任单位为台州市路桥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2017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数量应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放流50万元鱼苗。
(四)海洋生态文化建设
1.海洋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路桥区2017年计划组织2次以上,参加人数不低于300人的大型宣传普及活动,如: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学考察及国防等海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活动。
2.制定涉海物质和文化遗产名录
涉海物质和文化遗产名录由路桥区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拟于2017年底完成。
3.涉海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维护
路桥区文广新局组织实施涉海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维护工作。
4.定期开展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
路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与路桥区文广新局等拟于2017年组织渔村、渔业民俗活动1次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海洋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区政府工作计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路桥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行动。
(二)管理保障
将示范区建设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分工,积极完成任务。如环保部门负责入海污水的稳定达标排放等;渔业部门负责近海渔业捕捞和增殖放流的管理等;海洋部门负责岸线的整治修复等;文化、广电、报社等新闻媒体部门做好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文化建设、动态报导及宣扬典型等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技术保障
加强同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等涉海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技术支持,深入开展生态修复保护、生态廊道建设、“蓝色海湾”、“美丽海岛”等专项研究。
(四)资金保障
把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相关任务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海洋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等多元化投入相配合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起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对资金的使用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五)项目带动
依托海岸线整治修复、现代渔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的完成,确保创建总体目标的实现。
(六)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支持并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路桥区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的现状和2017年具体目标
2.路桥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2017年需要完成的任务
附件1
路桥区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的现状和2017年具体目标
类 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 类型 |
创建标准 |
2016年现状 |
2017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海洋经济发展 |
1.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A |
≥10% |
5.42% |
6% |
区发改局 |
2.海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 |
B |
≥50% |
84.58% |
达到创建标准 |
区发改局 |
|
海洋资源节约利用 |
3.周年度新批围填海项目开工率* |
A |
100% |
100% |
100%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4.前三年已批项目用海项目入驻率 |
A |
≥70% |
70% |
≥70%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5.岸线保护与集约利用 |
A |
完成岸线监视监测、分类评估、修复计划,落实管理目标 |
已编制《路桥区大陆海岸线调查研究报告》 |
编制《路桥区海岛岸线调查研究报告》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6.自然岸线保有长度 |
A |
不低于2010年底数 |
不低于2010年底长度 |
不低于2016年长度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7.海洋功能区划及有关规划制订修编* |
A |
完成周年度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岸线利用规划编制任务 |
无相关规划、区划编制任务安排 |
完成任务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 |
8.水质稳中趋好 |
A |
一、二类海水面积有所增加 |
NA>PA NR=11% 3≤R<6 |
一、二类海水面积比十二五同期增加6% |
区环保分局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9.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 |
A |
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
无入海排污口 |
暂无排污口及相关设置计划 |
区环保分局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 |
10.领海基点保护* |
A |
开展基点保护范围的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禁止开发活动 |
无领海基点 |
无领海基点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11.海洋保护区面积占比 |
B |
11%以上 |
无海洋保护区 |
暂无,努力建立市、区级海洋保护区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12.近海渔业捕捞强度 |
A |
双控负增长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没有完成年度减船任务 |
逐步控制,达到创建要求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13.增殖放流 |
B |
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
按要求完成下达任务 |
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14.“黄金海岸线” |
B |
岸线整治修复及生态廊道建设,每1公里1分,最高15分 |
无岸线整治修复任务 |
完成每年整治修复计划公里数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15.“蓝色海湾”或“美丽海岛” |
B |
“蓝色海湾”或“美丽海岛”实施1个以上工程,且完成项目计划投入数的得5分,“蓝色海湾”和“美丽海岛”两者都达成的计10分 |
无“蓝色海湾”或“美丽海岛”相关任务 |
争取编制蓝色海湾计划书/完成金清港整治2017年要求完成“蓝色海湾”及“美丽海岛”方案编制,并上报完成后续工作完成后续工作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区发改局 |
|
海洋文化建设 |
16.海洋文化宣传及科普活动 |
A |
海洋日宣传活动等2次以上 |
达到创建标准 |
达到创建标准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区文广新局 |
17.海洋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
B |
年均渔村、渔业民俗活动1次以上 |
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涉海部分,尚未建立海洋文化遗产分类管理制度 |
达到创建标准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区文广新局 区旅游局 |
|
综合管理保障 |
18.海洋管理创新 |
B |
有明显成效 |
无 |
争取得到表彰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19.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
B |
有 |
尚无相关制度 |
基本健全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20.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提升 |
B |
海洋执法能力提升(年度);海洋灾害公共服务能力;海域动管能力建设;海洋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
达到创建标准 |
部分达到创建标准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21.海洋执法效能 |
B |
无上级部门督办的海洋违法案件(非法用海、非法用岛、环评工程管理、倾废等) |
无上级部门督办的海洋违法案件 |
达到创建标准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22.海洋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体系 |
A |
制定并颁布示范区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到乡镇的海洋灾害灾情信息员队伍 |
出台了《台州市路桥区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
达到创建标准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23.海洋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
A |
视完成工作任务和工程建设投入与成效得分 |
2016年无海塘建设任务 |
完成省一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24.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 |
B |
视建设任务与保障适应情况得分 |
无 |
部分达到创建标准 |
区人民政府 |
说明:1. 本体系中指标类型分为约束性指标(A)和参考性指标(B);
2. 本指标体系目标值总分为100分,约束性指标分值为40分,参考性指标分值为60分,约束性分值达不到20分的,
不参与前十的排名;
3.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与景观环境整治、能力提升建设等指标,2015年为基准值,2020年为目标值;
4. 有*标注的指标无相关工作任务的,计分以该事项分值的60%计。
附件2
路桥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2017年需要完成的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投资 概算 (万元) |
截止2017年12月底的任务数 |
2017年概算数及目前已投入资金数 |
建设 期限 |
责任单位 |
一、海洋经济发展 |
1 |
金清港渔船避风锚地建设 |
金清港 |
1.闸外港区渔政码头1座(趸船50.0米*9.0米); 2.通航排水闸后(闸内港区)渔船扣船所:新建系缆墩10组(可扣船系泊20条渔船),管理用房1206平方米;3.通航排水闸后(闸内港区)左护岸56米、检修闸门锁定平台、右护岸161米;4.五丰闸渔业港区北岸:新建护岸及道路2529米、系船柱150个(可靠泊300艘渔船);5.疏浚:通航排水闸后9.5万立方米,五丰闸渔业港区7.8万立方米;6.配套完善渔港监控、通讯系统和应急处置设施。 |
6650 |
完成投资1500万元,完成左岸灌注桩及基础。 |
2017年概算1500万目前已支付150万工程将于10月份开工 |
2017-2019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 |
台州游艇小镇建设 |
金清渔港外港区 |
项目位于白沙岛,面积约为3.5平方千米(不含水域),其中建设用地1.62平方千米(2440亩)。项目主要涵盖三个重点产业,一是游艇整艇设计、游艇制造、游艇展示、游艇驾校、游艇母港等在内的游艇配套产业,二是海洋渔业、渔船维护保养、海产品贸易、渔具生产销售、渔业冷链及冷链物流等在内的渔业产业,三是科技农业、观光农业、旅游休闲、餐饮住宿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建成后,年产值约20亿元,努力打造以游艇经济为代表的滨海旅游经济增长极。 |
175000 |
蓝色港湾工程-护岸及配套工程完成部分河岸维护及挡土墙砌筑;金清港渔船避风锚地建设工程完成投资额1500万元;金清渔港疏浚二期完成疏浚50万方;经一路景观提升工程进行绿化种植;游艇小镇PPP项目中海岛渔民安居工程(一期)实施桩基先行。 |
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0万元,截止目前已投入14665万元 |
2016-2023 |
台州游艇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
|
3 |
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
路桥区 |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通知》,路桥区标准化船型更新改造渔船: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已造32艘,总投资4355万元;2017年计划造27艘,总投资7390万元。 |
7390 |
2017年计划造27艘,总投资7390万元 |
2017年路桥已更新改造渔船28艘,投入资金7640万元 |
2017 |
台州市路桥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
二、海域综合管理 |
1 |
渔船安全装备建设 |
路桥区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2019年)》(浙海渔计〔2016〕39号)文件精神,实施路桥区114艘渔船“海上通”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具有卫星通讯功能);实施渔船100%安装AIS、固定式船舶定位仪、渔船身份识别终端等船载终端设备。 |
500 |
实施渔船100%安装AIS、固定式船舶定位仪、渔船身份识别终端等船载终端设备。 |
2017年已完成全部登记在册渔船302艘AIS设备更新配备,概算78.52万元,已投资金78.369万元。 |
2017-2019 |
路桥水利海洋渔业局 |
2 |
海洋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体系 |
路桥区 |
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到乡镇的海洋灾害信息员队伍 |
- |
完成当年任务 |
按照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要求,路桥区海洋灾害防御演练2016年已安排 |
2017 |
路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三、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 |
1 |
路桥区金清港港湾综合整治工程 |
金清渔港外港区 |
1.金清老港清淤:清淤面积约146.3万平方米,设计开挖底高程-4.0米,清淤方量约550万立方米。2.生态固堤2.0千米,种植红树林面积约38500平方米。 |
18000 |
生态固堤部分完成土方开挖30519立方米,原位淤泥固化完成81642立方米,水泥搅拌桩完成34372立方米。 |
(2016年已完成老港清淤总投资6000万元)今年计划完成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120万元。 |
2017-2018 |
台州市路桥区陆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 |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
路桥区 |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31号),2017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7艘,总功率1340千瓦;2018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7艘,总功率1340千瓦;2019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7艘,总功率1340千瓦。 |
2412 |
2017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7艘,总功率1340千瓦 |
2017年预计压减7艘,总功率1340千瓦 |
2017-2019 |
台州市路桥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
3 |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
路桥区 |
通过向浅海海域、江河区域放流水生生物,保护海洋资源、渔业资源以及河流生态环境。 |
200 |
完成目标任务 |
2017年计划放流50万元鱼苗,今年已放流50万元鱼苗 |
2017-2020 |
路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
四、海洋文化建设 |
1 |
海洋文化宣传及科普活动 |
路桥区 |
每年组织2次以上、参加人数不低于300人的大型海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
- |
组织2次以上、参加人数不低于300人的大型海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
6月8日已在金清镇小学开展海洋科普宣传,目前通过路桥财富频道在播出路桥海洋经济调查宣传片每晚播出连续播出2个月 |
2017-2020 |
路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
2 |
涉海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维护 |
路桥区 |
制定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维护;定期开展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活动。 |
- |
完成目标 |
完成目标 |
2017-2020 |
路桥区文广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