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路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路政办发〔2017〕9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意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目的。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在市安监局框架下对接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更趋合理,涉及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高质量完成,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体系稳步形成,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初步显现,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依据。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工及进度计划图的通知》(浙安委〔2017〕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25号)精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框架。《实施方案》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共分四个部分,23条:(一)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三)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内容。主要是: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2.强化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3.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法定职责量化考核制度。4.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5.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的主体责任。6.依托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库平台构建路桥数据分库。在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分层级管理的安全风险数据库。7.依托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指导、协调和推进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库建设。加强区级重大安全风险及跨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管理,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整合。8.发挥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平台实施安全管理,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9.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10.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全面落实我区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鼓励、限制与退出意见。11.全面实施涉及人口密集区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搬迁工作。通过规划调整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和关闭企业的名单。12.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跨区域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13.加强运输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规定要求,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危险货物。14.加强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废弃处置等监管。重点打击非法储存及非法处置、倾倒、抛弃危险化学品、无主化学品等行为。15.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1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17.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重点区域依托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明晰队伍和装备配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1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19.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选取一批队伍比较稳定,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技术力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供企业参考查询,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服务。20.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21.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22.加快化工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利用骨干企业资源,建立化工安全培训教育实验基地,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23.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1、《实施方案》解读机关为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人:牟洪斌,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82586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