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为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全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路桥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路桥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8日
路桥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逐步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全区学前教育人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善保教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努力为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全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全区幼儿园共有教职工2857人,其中园长163人,专任教师1473人,保育员633人,替他人员588人。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159人,占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比例10.8%,低于全省平均值21.9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1460名,占比为81.16%。
(二)存在问题
对照教育现代化目标,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教师资源需求总量缺口较大。按照省定幼儿园核编最低标准(班师比1:1.5),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的编制缺口约为50名。到2020年,我区布局规划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新增班级约30个,新增学位约900个,需要新增专任教师约45名。
2.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81.16%,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为24.85%,学历层次高、中高级职称、教龄长的中坚教师数量少。
3.教师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全区在编教师占比仅为10.8%,相比省平均值21.94%还有一定距离。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各园普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过低的工资收入,一方面影响保教质量,另一方面也使幼教职业缺乏吸引力,造成幼儿教师队伍的不稳定,给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带来难度。
4.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民办幼儿园教师占比达81.72%,但其整体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师生比值等方面与城区差异较大。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专任教师总量满足事业教育发展需要,学前教育师资相对不足问题基本解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念、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把师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职业准入、入职后培养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幼儿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幼儿教师聘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并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师德高尚的典型事迹在考核评价中予以充分体现。
(二)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和《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个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以现有编制为标准,综合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进程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重新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建立起与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进人计划,确保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按规定标准逐年配备到位。民办幼儿园可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足额配备教职工,与教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尝试通过备案制、雇员制等多种方式,探索解决学前教育缺编等问题。到2020年,每年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新增10-15人。同时,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足量予以保障,加强和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
为确保幼儿园师资质量,必须依法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师资入口关。新录用教师要规范招聘录用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把思想政治和个人品德作为录用新教师的首要条件,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幼儿园辅助岗位的保育员及其他工勤人员按规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解决。
(三)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充分发挥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势,加大五年制大专学历幼师培养力度。以保教融合、游戏活动为重点,优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强化教育实践环节,推广驻园实习模式。采用委托、定向培养等方式,保证新任教师质量和数量,适当增加男性幼儿教师进人计划。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名师结对、跟班听课,挂职锻炼等形式,定时定人接收薄弱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来园培养培训。
提高幼儿园园长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培养一支具备较强思想素质、文化素质、领导素质的园长队伍。组织开展名园长、骨干园长专项培训,提高园长的课程执行力和管理能力,确保三年内幼儿园园长培训率达100%。加大学前教育骨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梯度建设、分类培养、分层管理的思路,明确培养对象,制定个人成长目标,加快形成区、镇(街道)两级骨干教师队伍。到2020年,培养区级骨干教师10名,镇(街道)级骨干教师50名。
开展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保教技能的全员培训,不断完善幼儿教师发展园本培训制度,每五年参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组织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人员的专业培训,争取培训率达到100%。加大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培训力度,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教师持证率,争取到2020年全区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99%以上。
(四)不断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地位和待遇
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提高幼儿园教职工整体素质和地位待遇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与社会环境。加强教育舆论引导和先锋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学前教育,让幼儿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继续加大对幼儿教师获取高一层次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方面的奖励力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单独设立评审组制度,切实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晋升及专业发展方面拥有基本均衡的机会和渠道。对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幼儿园签定聘用合同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符合职评条件,也可参照公办教师职务评价标准评定相应职称,并由所在幼儿园根据条件落实相关待遇。把非在编教师待遇与幼儿园登记认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紧密挂钩,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幼儿园等级或减少财政性经费支持。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建立由教育、人社、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组成的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教师培训、招聘、职称评定、经费保障等协调组织工作。各幼儿园也要建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教师培训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按照当地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园教师实际情况制定教师个体发展规划,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并督促教师逐步达到规划预定目标。
(二)经费保障
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达到6%以上。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学前教育财政预算,财政每年按中小学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培训经费须达到教师工资总额3%以上。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足额提取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教师达到专业发展培训要求。
(三)督导考核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将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重点突出配备数量、持证率、工资待遇等关键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
路教人〔2018〕28号《关于印发《路桥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