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18-144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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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路桥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3 16:06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公质量,现将<路桥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8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或区法制办,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443034。

 

 

路桥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大会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跑出路桥加速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目标,以“最多跑一次”工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让办事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市场主体优质发展,推动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省、全市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商事领域涉企证照办理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实现“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再扩面;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推广全程电子化平台应用;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业创新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政银便民通”业务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金融部门的职能优势,按照“围绕大局、推动创业、便民便利、无偿服务”的原则,推进“政银便民通”业务。开展市场监管、金融部门服务企业登记便利化工程, 4月下旬,在中国银行路桥支行率先试点开展商事登记代理业务,区市场监管、公安、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合力落实业务规范化建设标准。6月底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政银便民通”商事登记代理业务。积极开创普惠性小微金融扶持新机制,5月底前实现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政银对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金融市场监管服务基地”,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小微金融(商标专用权质押)服务站”。

(二)推进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

降低申请人经营范围自主申报难度,除法定前后置项目外,申请人可以只填报一项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应与企业名称记载的行业特征保持一致,将其他业务简写为“兼营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使经营范围包容性更强,进一步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

(三)推进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在《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路政办发〔2017〕62号)的基础上,试行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凡涉及许可审批的按审批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速度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扩面应用,力争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推进商事领域涉企证照通办改革

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部门自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基础上,推进商事领域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出件”,实现涉企证照办理“一事一窗一次”。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再扩面工作,在药品经营等领域推出第二批“多证合一”清单;在文体等行业实行第二批“证照联办”,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

(六)推进“同城通办”登记改革

打破属地管辖登记模式,深化商事主体“同城通办”登记制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负责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通办登记,部分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不等不靠,切实担负起推进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任,进一步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好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按照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逐项跟踪督查。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相关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 突出对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解读,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企业全面深入准确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综合监管、简约监管原则,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加强协调,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法治、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附件:路桥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最多

      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路桥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一)开展“政银便民通”业务

1.在中国银行路桥支行率先试点开展商事登记代理业务的基础上,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商事登记代理业务。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力社保局

4月底试点、

6月底前完成

2.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小微金融(商标专用权质押)服务站”。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5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改革

允许申请人只填报一项主营业务,将其他业务合并简写。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6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率先试行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6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速度

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扩面应用,继续优化“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工作流程。

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1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商事领域涉企证照通办改革

推进商事领域涉企证照通办改革及“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扩面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跑改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1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同城通办”登记改革

个体工商户登记“同城通办”,农专社、企业登记“局所联办”。

区市场监管局

5月底前完成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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