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MB1581740U/2019-1118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9-11-29
有效性 文件编号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11-29 08:28 访问次数: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医院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登记及审核。

适用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且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有相应资质的医师确认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台政办发〔2018〕79号)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享受住院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以医保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并计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

(二)《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台医保发〔2019〕1号)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管理: 1、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可持二级或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的需经二级(含)以上精神专科医院中级(含)以上医师或二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中级(含)以上专业医师确诊)审核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病种待遇备案表》、相关的病历资料、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具体治疗方案以及参保人员的证历本、本人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经办机构可以要求参保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证历本》。 2、符合特殊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报特殊病种时,选择一家市内已开通特殊病种实时刷卡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一家)作为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指定医院,所发生的特殊病种医疗费中应由医保支付部分在指定医疗机构刷卡记账,其余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受理机构

台州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五、决定机构

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统筹区内基本医疗参保人员;(二)患有规定的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三)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有相应资质的医师确认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子项名称

申请材料

材料形式

详细要求

出具单位

必要性

医院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

确诊的病理切片报告或出院记录或病历

窗口经办人员自行调取,该医院未诊治过的须参保人提供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纸质或

电子

一份,需医生签字医院盖章。

窗口提供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682582133

办公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来台州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窗口申请办理台州市“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相关手续同时填写所需资料。窗口经办人员自行调取查看参保人员疾病诊断相关证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二)窗口经办人员当场通过医保接口平台登记备案信息,扫描上传相应资料;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窗口制发特殊病种专用证历本封面给参保人员;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备案确认

十六、结果送达

送达期限:当场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参保人申请台州市“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一件事集成服务的,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热线、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台州市“转外就医”一件事集成服务指南。

(三)决定机构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12333,现场经办窗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612333或12345投诉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12333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附录1  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流程图



信息来源:路桥区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