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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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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印发路桥区“企业上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10: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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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关于印发路桥区“企业上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重点推进我区企业上云,提高我区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考评制度,优化决策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奖补对象

在路桥区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业;为路桥区企业提供上云服务的云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三、奖补类型

基础上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上云投入总额在10万以上或租用云服务2万元/年以上的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对获得省、市级认可的上云标杆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云服务商分别给予相应补助

设备物联。对为区内企业提供设备物联服务,并将数据接入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按接入设备数量给予补助。

智能制造“样板线”。对为区内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线”并将数据接入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给予相应补助

数字车间。对车间生产设备全部实现物联,并将数据接入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相应补助

产品物联。对产品物联系统及数据接入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以及物联产品累积销售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相应奖励。

四、申报审定

企业自行申报,区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审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谢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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