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19-1097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信息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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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螺洋街道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9 09:23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螺洋街道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各

现将《螺洋街道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路桥区人民政府螺洋街道办事处

                            2019412

螺洋街道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全街道消防安全治理成果,扎实推进全街道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年有效开展,全面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目标,加快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机制、强化深层次领域消防治理、实现精准常态消防安全管理,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我街道平安创建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全域治理五大领域火灾隐患、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切实打赢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年,全力打造全市典型、全省领先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格局的路桥样板。全年实现火警、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国“两会”结束前,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年底前,实现全年火灾起数、亡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20%,有效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街道通过党工委会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消安委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各线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联系点或分管线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街道消安委办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司令部的作用。

1.健全各级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建强各级消安委办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司令部的作用。

2.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街道各部门每半年向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本部门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每季度研判分析本部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出台落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要根据社会单位类别、规模等,参照区相关部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配合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管理的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常态、综合、动态监管。

3.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强化社会单位延伸员工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建立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运用先进技防物防手段,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制,实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

(二)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攻坚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基层现有资源,发动各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1.加强各村居、社区消防安全治理。每年与村居、社区、各类主体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整合现有安监中队、消防工作站等力量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检查督改、隐患消除等闭环管理办法;派出所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智能,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及电动车等场所、领域的执法打击力度;明确街道派驻村居一线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驻村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提高其查改、督办火灾隐患的能力;优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范围,明确其发现、报告、督改、反馈职责,切实提高一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和出台考核奖惩办法。

2.实施市消防安全重点镇街治理。健全消防安全常态监管组织,落实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督促其村居、社区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改进消防安全工作。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

3.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措施。发挥村居、社区“两委”带头模范作用,明确村居、社区支部及“两委”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重点领域、行业成立协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联防自治公约》等制度,明确自律管理规定和违约处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通过对其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培训,利用其特殊身份背景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范围,提高村民自防自救、互防互救能力;督促辖区村级生产经营场所、小微企业、“九小”场所等业主落实常态隐患排查。以每千人为单位建立“夜巡、打更”队伍,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三)全域深化七大领域火患治理攻坚战。继续深化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生产企业、电气火灾等七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实行全域治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账销号;督查通报、闭环管理。

1.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大力宣贯《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四色管理”模式,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按照居住出租房“七个一律”、“十项铁规”、“硬隔离”措施、十项负面清单和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要求,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硬隔离”及明火厨房防火分隔反弹回潮等现象;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整治“一季一巩固”活动和示范村建设,紧盯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3月底前整改率100%。12月底前,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已完成整改和新建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纳入常态化消防管理范围;对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列出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精准施策、限时销号;对整改难度大的高层建筑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群防群治。针对未缴纳维修基金的高层建筑,加快研究出台“政府安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征缴使用办法”。10月底前,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远程监控联网率、隐患整改率、责任落实率四个100%。

3.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区级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职责纳入本单位考核范围,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内容融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环节。教育、民政、民宗、住建、文化旅游、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一本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做好人员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督促其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行“责任名片”上墙制度。3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符合本行业系统实际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6月底前,各行业部门完成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完成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

4.强化合用场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发动各村居、社区组织力量深化排查登记合用场所和“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防止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反弹回潮,严禁合用场所使用煤气罐和阁楼内违规住人;各村居、社区要排摸确定合用场所和“九小”场所,6月底前,实现合用场所底数“清底”100%;12月底前,实现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100%。

5.加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村居、社区要持续加大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排摸村留地企业违章建筑和消防车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设施不齐等违法行为,加快整治力度;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等,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加大对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及电镀企业等环节、领域的规范管理。12月底前,全街道80%以上企业达到消防安全一级标准。

6.加强商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村居、社区要加强商、市场隐患见底工作,凡是隐患未清零、整改未到位的商、市场,高频率组织力量进行巡查。要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实施商市场二次装潢制度,形成一套闭环的管理程序与措施,各经营业主要严格遵守二次装璜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一步制定、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防火巡逻人员、部位、重点及内容,制作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抓好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落实。12月底前,全区所有市场全面完成安装远程监控、智慧用电等智慧消防的应用,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的目的。

7.加强电气火灾领域消防安全整治。街道结合村(居)民房屋屋龄、危房等级及用户电气线路状况,有计划地督促用户完成户内电气线路改造。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老旧民房的电气线路改造工程。结合蓬街镇经验,加强农村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线路套管、漏电保护器等具体措施完成率要达到100%。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制度,积极推动规上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尘、涉氨、喷涂行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和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兼)职电工作业人员。将电气安全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四)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落实新时期各项消防经费保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消防规划修编与实施。按照“规划与实际相结合、近期规划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台州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推动完善街道级消防专项(专篇)规划,并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区政府要专题研究落实《路桥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城乡消防专(专篇)项规的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2019-2020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倒排进度,全力推动规划实施。每年用于消防事业费及工作经费占财政总预算不少于0.7%。

2.改善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街道的专职消防队达到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建设和管理工作,12月底前,全街道千人以上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取水口并设置统一标识,各村居、社区按照建设实际需求落实,但新建数不少于10只;强化智能充电桩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确保设施完好率100%。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抓好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五大项目”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70%,“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智能预警系统安装率达100%,确保每个镇(街道)建成不少于10个集中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点。

3.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村村建有志愿消防队”的原则,12月底前,建强建广村级消防队伍,实现村级队伍规范运行;结合各类场所实际,规上企业和大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其他社会单位有条件的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条件不具备的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小场所、小单位可以实行村企联建、企企联建,实行区域联防机制。

(五)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每月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拓展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打造各种特色平台和载体,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根据季节性火灾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每月5号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每月制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造大声势,着力规范统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疏散畅通标识等,推进各地沿街银行网点、通讯网点、商业购物点、娱乐场所等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2.强力推进七类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台政办函〔2018〕37号)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机关干部、村(居)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出租房房东等七类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补齐民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不高、意识不强、技能欠缺等短板,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推进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结合各村居、社区现有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情况,制定2019年度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方案,创新消防宣传内容,拓展增强互动体验功能,建设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建立日常开放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维护保养和现场讲解操作,保证场馆的常态化运行,逐村、逐行业开展体验式培训,切实为公众参与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提供便利。

(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攻坚战。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队伍,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推进队伍转型升级,打造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理念,优化执勤训练模式,构建实战化练兵体系,持续推进涵盖消防救援站、专职队、村居志愿队、微型站等救援力量训练工作,逐步形成全覆盖、一体化的练兵体系,年内组织举办单兵“金斧头”体能对抗赛、团队“火焰蓝”综合救援能力比武竞赛、第二届消防员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多种形式队伍比武竞赛活动。做强全勤指挥部“1+2+2”遂行指挥团组模式,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施灾情等级精准调度,打造调度指挥“最强大脑”。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协作,常态化做好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准备,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2.夯实基层灭火救援基础,实现全域全天候救援需求。按照“大应急”的要求,优化灾害事故应急通信响应机制,继续推进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指挥体系;要推进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危化品、测绘、交通、气象、水利等信息共享。构建社会化救援联动机制,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城市“119”调度指挥体系同步建设,实现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一键式调度。要制定完善指挥调度方案,建立“13510”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区级与街道、村(居)社区的分级指挥调度。

3.规范执勤训练秩序,建设火灾防控力量体系的地方队。推进城市政府单编队建设,逐步实现1个消防救援中队辐射3~5个政府单编队或专职队、多个微型站,构建覆盖城乡的“1+X”战斗群组,全面推行“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可依托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乡镇消防队员跟班轮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5天;可依托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专职消防队对村居、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以消防基础理论、基本体技能为主的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1次联合演练;每季度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社区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拉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区消安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3月25日前)。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11月底)。村居、社区、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区消安委办将实行常态督导暗访,推动工作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街道组织检查验收,点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区消安委将对各地工作进行总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消安委专门成立全街道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陈强任组长,副书记梁景斌常务副主任卢亮派出所所长林英豪、副主任沈程辉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沈程辉担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村居、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加强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深入一线,分片负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

(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消安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

消防安全六大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工作措施

工作任务

完成期限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攻坚战

1.健全各级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消安委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行动期间

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联系点或分管线消防安全工作。

进一步建强各级消安委办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司令部的作用。

2.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修订完善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6月底前

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消安委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

每半年

研判分析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出台落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每季度

要根据社会单位类别、规模等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6月底前

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核,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消防监管和指导职责。

行动期间

政府行业部门要对管理的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常态、综合、动态监管。

6月底前

3.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3月15日前

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强化社会单位延伸员工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行动期间

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建立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运用先进技防物防手段,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12月底前

落实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制,实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

行动期间

推广台州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

6月底前

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

6月底前

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5月底前

二、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攻坚战

 1.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

明确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类园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由党委副书记或任党委委员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担任。

3月15日前

每年与村(居)、各类主体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月15日前

整合现有安监中队、消防工作站等力量,小城市试点镇、省市级中心镇和主城区街道办事处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立,条件不具备的可在经济发展办增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并依据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和规模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检查督改、隐患消除等闭环管理办法。

5月底前

研究探索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处罚。

6月底前

公安派出所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职能,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及电动自行车等场所、领域的执法打击力度。

行动期间

明确乡镇(街道)派驻村居一线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驻村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提高其查改、督办火灾隐患的能力。

优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范围,明确其发现、报告、督改、反馈职责,切实提高一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和出台考核奖惩办法。

5月底前

2.实施省市消防安全重点镇街治理

根据警情通报,实行火警、火灾每月通报排名。

每月

市、两级常态督办火警、火灾和亡人量突出的重点乡镇(街道),逐一帮助分析火灾形势和提出治理“处方”、整改措施。

行动期间

深化省、市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健全消防安全常态监管组织,落实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

各地要参照省、市重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要求,督促其他镇(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各乡镇(街道)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

完成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任务,完成7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2月底前

3.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措施

发挥村(居)“两委”带头模范作用,明确村(居)支部及“两委”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

3月15日前

根据重点领域、行业成立协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联防自治公约》等制度,明确自律管理规定和违约处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

4月底前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和有社会威望的人士为主体的消防监督员队伍,通过对其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培训,利用其特殊身份背景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4月底前

将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范围,提高村民自防自救、互防互救能力。

3月15日前

督促辖区村级生产经营场所、小微企业、“九小”场所等业主落实常态隐患排查。

行动期间

以每千人为单位建立“夜巡、打更”队伍,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3月15日前

三、全域深化五大领域火患治理攻坚战

1.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大力宣贯《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行动期间

按照“四色管理”模式,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

按照居住出租房“七个一律”、“十项铁规”、“硬隔离”措施、十项负面清单和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要求,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硬隔离”及明火厨房防火分隔反弹回潮等现象;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紧盯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3月底前完成整改率100%。

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12月底前

2.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已完成整改和新建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纳入常态化消防管理范围。

行动期间

对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各地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列出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精准施策、限时销号;对整改难度大的高层建筑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3月15日前

根据台州市将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快速启用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政府安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征缴使用办法”,全面提升维修和日常管理水平。

6月底前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群防群治。

6月底前

实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远程监控联网率、隐患整改率、责任落实率四个100%,高层居住建筑“两率”均达90%。

10月底前

3.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职责纳入本单位职责范围,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内容融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环节。

4月底前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做好人员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督促其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

行动期间

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教育、民政、民宗、住建、文化旅游、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一本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出台符合本行业系统实际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3月15日前

教育、民政、民宗、住建、文化旅游、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完成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6月底前

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完成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

12月底前

4.强化合用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发动乡镇(街道)组织力量深化排查登记合用场所,强化全域治理,防止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反弹回潮,严禁合用场所九小场所使用煤气罐和阁楼内违规住人。

行动期间

各地要排摸确定合用场所九小场所区域性挂牌集中督办,各镇(街道)上报1合用场所九小场所集中整治区域,作为市、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逐步消除隐患。

3月20日前

实现合用场所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

6月底前

实现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100%。

12月底前

5.加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

各地要持续加大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

行动期间

排摸村留地企业违章建筑和消防车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设施不齐等违法行为,加快整治力度。

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等,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

加大对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及电镀企业等环节、领域的规范管理。

80%以上企业达到消防安全一级标准。

12月底前

四、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攻坚战

1.推进消防规划修编与实施

根据台州市消防专项规划,推动完善、镇两级消防专项(专篇)规划,并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

6月底前

区政府要专题研究落实《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城乡消防专(专篇)项规的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2019-2020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倒排进度,全力推动规划实施。

3月15日前

每年用于消防事业费及工作经费占财政总预算不少于0.7%。

行动期间

2.改善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条件

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在完善金清镇、蓬街镇两个中心镇、重点镇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基础上,其他镇(街道)的专职消防队达到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6月底前,完成金清镇的2个专职队分站投入使用。

行动期间

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建设和管理工作,全千人以上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取水口并设置统一标识,各镇(街道)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10只。

12月底前

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和编号登记造册工作。强化智能充电桩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确保设施完好率100%。

行动期间

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抓好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五大项目”建设。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70%,“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智能预警系统安装率达100%,确保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00个集中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点。

12月底前

3.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区100%完成不少于一、二级(包括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提档达标,全所有功能园区按标建立专职消防队伍。

12月底前

增招合同制消防员20名,并依据《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8〕2号)及《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48号)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队员)保障经费。

按照“村村建有志愿消防队”的原则,建强建广村级消防队伍,实现村级队伍规范运行;结合各类场所实际,规上企业和大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其他社会单位有条件的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条件不具备的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小场所、小单位可以实行村企联建、企企联建,实行区域联防机制。

五、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

持续深化每月5号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每月制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每月

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造大声势,着力规范统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疏散畅通标识等,推进各地沿街银行网点、通讯网点、商业购物点、娱乐场所等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行动期间

2.强力推进七类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按照《全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台政办函〔2018〕37号)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机关干部、村(居)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出租房房东等七类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补齐民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不高、意识不强、技能欠缺等短板,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底前

3.推进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

结合各镇(街道)现有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情况,制定2019年度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方案,创新消防宣传内容,拓展增强互动体验功能,建设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

建立日常开放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维护保养和现场讲解操作,保证场馆的常态化运行,逐村、逐行业开展体验式培训,切实为公众参与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提供便利。

行动期间

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攻坚战

1.推进队伍转型升级,打造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

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理念,优化执勤训练模式,构建实战化练兵体系,持续推进涵盖消防救援站、专职队、村居志愿队、微型站等救援力量训练工作,逐步形成全覆盖、一体化的练兵体系。

行动期间

组织举办单兵“金斧头”体能对抗赛、团队“火焰蓝”综合救援能力比武竞赛、第二届消防员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各地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多种形式队伍比武竞赛活动。

12月底前

做强全勤指挥部“1+2+2”遂行指挥团组模式,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施灾情等级精准调度,打造调度指挥“最强大脑”。

行动期间

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协作,常态化做好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准备,本级每年、各街道)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和1次区域性大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每半年

2.构建全域战勤保障体系,实现全域全天候救援需求

按照“大应急”的要求,优化灾害事故应急通信响应机制,继续推进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指挥体系,要推进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危化品、测绘、交通、气象、水利等信息共享。

行动期间

优化应急通信保障,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配备,组建市本级无人机侦查分队,配备行业级无人机和便携式图形工作站、轻量化微型便携站等应急通信装备,各地要配备侦查无人机。

优化灾害事故应急通信响应机制,继续推进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指挥体系,各地要推进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危化品、测绘、交通、气象、水利等信息共享。

构建社会化救援联动机制,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城市“119”调度指挥体系同步建设,实现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一键式调度,各地要制定完善指挥调度方案,实现区级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分级指挥调度。

各地要统筹推进民间救援组织建设,制定出台联勤补偿措施,健全联勤联训保障机制。

3.规范执勤训练秩序,建设火灾防控力量体系的地方队

推进城市政府单编队建设,逐步实现1个消防救援中队辐射3~5个政府单编队或专职队、多个微型站,构建覆盖城乡的“1+X”战斗群组,全面推行“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

行动期间

各地可依托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乡镇消防队员跟班轮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5天。

可依托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消防队对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以消防基础理论、基本体技能为主的业务培训。

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1次联合演练;对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拉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区消安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

每季度

信息来源:路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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