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19-146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19-04-30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30 10:53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23号)中提出的“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做好‘一件事’梳理归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企业开办等‘一件事’,大力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结合路桥实际,在2018年出台《路桥区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1个工作日实施细则(试行)》(路跑改办字〔2018〕6号)的基础上,深化“一窗”服务,区委改革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等相关单位科学再造办事流程,制定了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的操作流程。

二、制定依据

1.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24号)

2.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天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6号)

三、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等四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天完成”。

2.操作流程

1)一窗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专窗,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审批环节。企业设立登记(120分钟内)、公章刻制(90分钟内)、银行开户(120分钟内)、领取税务发票(90分钟内)。

3)一窗出件。合受理窗口应及时汇总各部门(办事机构)办理结果,并在刻制好印章后,根据需要对申请时提交的各类材料加盖公章,一次性向申请人发放相应证照、印章及税务发票。

3.制度保障

1)落实办理环节全进驻。涉及“一日办结、一地办理”的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单位实质性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2)推进信息共享互认。利用全省统一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申请人在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等环节仅需提交一次资料,各部门、各机构同步受理申请事项并进行审核,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享,全程留痕。

3)优化办理流程。申请人选择全流程一次性办理的,或选择分段办理的,部门间应当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交前期办理材料和信息。

4)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压缩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和协调、解决问题,按照各自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5)启动问责机制。加强督查,实施评估评价。
4.实施时间。本方案自4月30日开始实施。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路桥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82430120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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