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了路桥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路桥区教育局紧紧围绕区教育中心工作,以打造美好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杜绝内容差错。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15余条;官方微信发布266条图文信息,年末“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逾15923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回复申请人。本年度共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
在行政收费方面,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在复议、诉讼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路桥教育网”的窗口功能。路桥教育网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完善,内容全面详实。重点公开与公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如小学和初中入学政策,人事任免、教师招聘等信息,确保公众普遍、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二是拓展“路桥教育”新媒体功能。官方微信保持日均1条图文信息的推送频率。三是有序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路桥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教育收费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路桥办事服务APP和自助终端服务机等全面接入;全面归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归集全区学籍、教师、学校等数据约7万条,并定期做好数据整合和数据验证等工作,确保全区教育大数据高质量的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工作和积极推进政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再突破。《全省教育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有区级民生事项16项,实现一证通办15项,比例达93.75%;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事项54项,比例达到100%;依托“浙里办APP”开通掌上办理54项,比例达100%;通过学校代办、双向快递、在线办理等方式实现“跑零次”的事项54项,比例达100%。网上申报办件比例达78%。同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提供“学后托管网上报名”、“中职招生网上报名”等两项区域特色教育公共服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开各类学校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14条;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信息1条;公开教师招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约12条;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教育督导等信息约2条。本年度就社发举办公办幼儿园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相关政策。同时,就阳光招生、教师资格证认证、民办教育等方面开展12345政务咨询热线电话接听,通过一问一答形式,更加清晰地对常见问题进行梳理解答。配合区网信办,积极回应关切,圆满完成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4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室,全面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上级的检查督导,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0 | 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0 | 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963.78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路桥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各业务科室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不够成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不能快速灵活运用相关制度来应对实际工作。2020年,路桥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扎实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加强招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不断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不断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严谨性。
4.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媒体和新闻机构联动,深化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回应和处置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以及《条例》《规定》要求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