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 > 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331004767966556Y/2020-143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0-12-16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16 16:01 访问次数:

关于优化中小学教育秩序的建议

 

中小学时期,在一个人的学习生涯中,处于一个特别重要的关键阶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家出台多种规范中小学教育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学生家长也尽可能给自己的孩子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其目的就是让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成长。据调查,目前仍然存在教师增加学生负担,教师随意办学校外带教,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等现象。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正常的教育秩序,大大增加了家庭的时间负担和经济负担,群众意见很大,反响强烈。杭州市长徐立毅走马上任郑州市委书记后,第一件实事就是严厉整治教育秩序,推进教育改革,使广大家庭从时间负担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中解放出来,广大市民一片赞扬拍手叫好,称赞市委市政府为郑州人民办了一件大实事。整治现有中小学校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这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为此建议:

一、改革现行中小学校教育时间和教学方法。学习郑州市的中小学校教育秩序整治的先进经验,合理设定学生在校上课和学习时间。尽可能做到所教知识课内消化,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布置学生家庭作业。教师教学延时,由地方财政进行适当补贴。

二、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对此,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和学校课程改革,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消除中小学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依赖。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应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应停止相关业务的停止相关业务,应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对无照经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建立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答复意见:

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菊莲、李文初、李世挺、何贤林、应荣东等5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教育秩序》(第119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区教育局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中小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同时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工作列入区重点工作,通过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面发力,稳妥推进文化课程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对于无照经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下阶段,我们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各类学校的教育秩序。

一、加强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

(一)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不拔高教学要求,不赶超教学进度,增强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执行力。科学编制中小学课程计划,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设置合理,不随意增减课时,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

(二)统筹控制作业总量。各中小学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根据课标要求,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促进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

(三)深化义务教育课程革。深化课程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和社团活动,积极有序扩大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实施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能。推行小学学科分项等级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不对外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

二、做好课后服务,加大培训机构监管

(一)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完善小学生下午放学后的托管服务,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有效解决课后“四点钟”问题。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三)规范学生竞赛管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三、指导家庭教育,扩大家校合作

(一)广泛宣传,正向引导。建立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通过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媒体等渠道,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生活。特别是引导家长慎重选择合适的校外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如确实孩子确实需要参加课外培训辅导,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来选择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且合理安排时间,不要给孩子加重额外的学业负担。

(二)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认真贯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

(三)关心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家校加强沟通协同,控制好家庭作业时间,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即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 9小时、 8小时。家长要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进行户外锻炼,积极防控孩子近视,鼓励孩子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技能,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我区在优化教育秩序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后我们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将优化中小学教育秩序工作推向深入。

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人:梁祚勇

联系电话:89210979        邮  编:318050

 

 

 

路桥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