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江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印发了《中共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峰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峰江街道关于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主要依据和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峰江街道依法治理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的实施方案》(路区委发〔2019〕67号)、《路桥区关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构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意见》(路委法发〔2019〕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街道实际,街道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于5月上旬开始起草《通知(初稿)》,经征求街道有关科室意见后进行修改,形成了《通知(送审稿)》。2020年5月25日,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国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钟巍签发了本《通知》。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5个部分组成,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目标
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基层组织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构建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重大决策合法、有效,更好地发挥合法性审查在基层治理中的功能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峰江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
(三)工作内容
合法性审查的对象主要有:对所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且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党政规范性文件;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签订的合同;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需报经街道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团审查的村(社区)重大事项。
(四)工作措施
一是组建工作队伍。组建以峰江司法所所长为团长的峰江街道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矛盾纠纷化解、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对涉及村(居、社区)的重大决策、合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给予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意见。成立村(居、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成立以村两委成员、调解员、“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人员为主组成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二是建立审查制度。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责任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重大事项决策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五)工作要求
发挥街道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团审查作用,探索“民主恳谈”“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合法性审查中意见征求的运用,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通报制度、建议纠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总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中共路桥区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