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一季度消费市场低迷,经济社会发展遭遇巨大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作出的“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等系列指示精神和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落实3月5日省政府全体会议“大力实施消费新政”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大会精神,增强消费信心、恢复消费预期、刺激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人流活起来”“市场旺起来”;打造促消费升级综合平台,进一步加快传统商贸业迭代创新,促进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
二.制定依据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
2. 《台州市提振信心促进消费九大行动实施方案》(台流通消费办〔2020〕2号)
3. 《台州市“千店万铺连一家”全民促消费活动方案》(台流通消费办〔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1. 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台州市“千店万铺连一家”活动,通过美团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包括餐饮消费券、商超消费券、文化健康消费券、酒店民宿消费。活动时间从4月20日持续到6月6日,共三期。全体市民均可通过美团平台领取消费券包,并到指定商家使用。
2. 消费月促消费活动。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全区重点商超、综合体,汽车城、品牌餐饮、加油站等点位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优惠力度大的促消费活动。
3. “路桥制造”促消费活动。以路桥制造的好产品为纽带,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多方位宣传,推动路桥好产品进商超、进社区、进广场并开展网上促销活动。积极参与台州市汽车整车以销促产行动。具体补贴政策按照台州市相关方案执行。
4. 数字经济促消费活动。培育“六个网上”新业态,在城区构建“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餐饮、商超通过电商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实施本土知名品牌网络促销售活动,通过官媒、自媒体和直播带货等方式推广本土品牌。
5. 夜间经济促消费活动。以全区重点商超、商业综合体、特色步行街等点位为核心开展系列夜间购物、餐饮促消费活动;围绕我区图书馆、书城、健身房、体育馆、剧院等文体场所开展夜间文娱、体育促消费活动。
6. 文化、旅游、体育和工会消费升级活动。积极落实各级政府扶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政策措施,举办各类文化旅游节,加大宣传吸引游客来路旅游消费;开展工会消费助力活动,通过消费扶贫、开展春秋游和基层职工疗休养等活动促进文体休闲产业消费。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路桥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213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