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便利化“10+X”行动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便利化行动方案》(浙改办发〔2019〕24号)、《台州市贯彻落实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实施细则》(台防指〔2020〕42号)、《台州市2020年“深化‘两抓’年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实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开办环节产生的印章刻制费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实施范围、实施内容、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实施范围是指路桥区内2020年6月起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首套印章(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部分实施内容分为机构选择、印章刻制、价格确定、费用结算。机构选择指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台州市路桥区公安分局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认证后,方可供企业开办选择。印章刻制指刻制单位接到企业开办平台推送的订单数据或企业开办专窗工作人员共享信息后30分钟内将印章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窗,首套印章与营业执照在专窗同步发放或者通过快递免费寄递。价格确定指企业开办首套印章(五枚,含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价格上限为120元/套,不足五枚的,价格不超过24元/枚,印章的规格、式样、印文和印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以印章刻制服务协议为准。费用结算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负责承担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区委改革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区财政局负责将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印章刻制单位与企业开办平台数据对接;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印章刻制单位的行业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印章服务质量。对无法履行服务承诺的印章刻制单位,实时移出名录。做好广泛宣传工作。
三、适用范围
全区。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24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