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路桥区公共文化体育绩效评价结果(体育)
路桥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
项目单位 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
主管部门 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路桥财政局
2020年8月15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 目 负责人 | 蒋宁 | 项目 联系人 | 蒋宁 | 联系电话 | 15867098111 | ||||||||||
地 址 | 路桥区商城国际5楼 | 邮 编 | 318050 | ||||||||||||
项目起 止时间 | 2019年 | ||||||||||||||
预算安排(万元) | 57 | 实际到位(万元) | 57 | ||||||||||||
中央财政 | 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区财政 | 57 | 区财政 | 57 | ||||||||||||
其他 | 其他 | ||||||||||||||
实际支出(万元) | 57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差旅费 | 57 | 1.75 | |||||||||||||
劳务费 | 23.03 | ||||||||||||||
租车费 | 7.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52 | ||||||||||||||
合计 | 57 | 57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为加快路桥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高全区竞技体育水平,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工作,适应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2019年项目计划开展特招生运动员在各定点学校的训练及寒暑假集训,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级比赛;全年计划获取全国性青少年竞技体育金牌2-3枚,浙江省级各类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金牌18枚,台州市级各类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金牌30枚;培养各项目优秀体育苗子200人以上。 | 通过实施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体育特招生运动员在定点学校进行日常训练;寒暑假运动员参与集训;全年共获得国家级赛事金牌5枚、银牌3枚、浙江省级赛事金牌12枚,银牌5枚,铜牌6枚;台州市级赛事金牌18枚,银牌10枚,铜牌9枚;2019年共招收17名体育特长生,学校在册运动员219名。
|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评价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经济性 (10分)
| 政策依据 | 充分必要性 | 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的得1分,比较充分的得0.8分,基本充分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科学性 | 项目政策科学合理的得3分,比较科学合理的得2.4分,基本科学合理的得1.8分,否则不得分。 | 3 | 1.8 | ||||||||||||
时效性 | 项目政策时效性强得1分,时效性比较强得0.8分,时效性一般得0.6分,时效性不强的不得分。 | 1 | 0.6 | ||||||||||||
目标 设定
| 目标合理性 | 项目年度目标合理为2分,比较合理为1.6分,基本合理为1.2分,否则为0分。 | 2 | 1.2 | |||||||||||
目标明确性 | 项目年度目标细化明确的为2分,比较明确为1.6分,一般为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效率性(10分)
|
业务管理效率 | 制度健全并落实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的得0.5分,比较健全并落实到位得0.4分,基本健全并落实到位为0.3分,否则不得分。 | 0.5 | 0.3 | ||||||||||
项目程序实施 | 项目按规范程序实施的得3分,比较规范的得2.4分,基本规范的得1.8分,否则不得分。 | 3 | 2.4 | ||||||||||||
日常监管 | 项目按要求进行日常监管,监管到位得0.5分,比较到位得0.4分,基本到位得0.3分,否则不得分。 | 0.5 | 0.3 | ||||||||||||
资金管理效率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数/调整后预算数×100%。100%得1分,100%-90%(含)得0.8分,90%-80%(含)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1 | 1 |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使用率=项目支出数/调整后预算到位数×100%。资金使用率为95%以上得1分,95%-90%(含)得0.8分,90%-80%(含)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1 | 1 | ||||||||||||
合规、相符 | 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支出范围和申报相符的得0.5分,比较相符的得0.4分,基本相符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 | 0.5 | 0.3 | ||||||||||||
核算规范 | 项目资金核算规范的得0.5分,比较规范的得0.4分,基本规范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 | 0.5 | 0.3 | ||||||||||||
产出效率 | 项目完成率 | 项目完成率100%的得1分,90%(含)-100%的得0.8分,80%(含)-90%的得0.6分,80%以下不得分。 | 1 | 1 | |||||||||||
及时性 | 项目各项内容及时完成的得1分,比较及时的得0.8分,基本及时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1 | 1 | ||||||||||||
项目完成质量 | 项目完成质量好的得1分,比较好得0.8分,一般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1 | 0.6 | ||||||||||||
效益性(10分)
| 项目效果 | 后备人才培养 | 项目实施对全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作用明显的得2分,比较明显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1.6 | ||||||||||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 项目实施对提升竞技体育水平作用明显的得2分,比较明显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 | 项目实施对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作用明显的得2分,比较明显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
推动全民健身 | 项目实施对推动全民健身作用明显的得2分,比较明显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1.2 | ||||||||||||
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 项目实施对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作用明显的得2分,比较明显得1.6分,一般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2 | 1.6 | ||||||||||||
综合得分 | * | 30 | 24.2 | ||||||||||||
评价等次 | * | 良好 |
四、绩效评价人员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潘桦 | 主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余敏富 |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陶亚江 |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王宦 | 项目助理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本评价小组与以上评价项目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路桥区财政局委托,对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采取了制定设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资料等评价工作程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与核实,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组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了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经2003年第44次区长办公会议同意,建立区竞技体育学校,可采取分散委托现有中小学培养的办法,对该校体育特招生,按高中生5000元/人、初中生2000元/人、小学生2000元/人的标准,由区财政对该校予以补助。并出台了《路桥区加快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路政办发[2003]69号)和《关于建立路桥区竞技体能学校的通知》(路政办发[2003]91号)。根据机构编制规定,台州市路桥区体育训练中心,挂台州市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牌子,为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和落实青少年体育竞赛、训练工作计划。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负责青少年运动队选拔、训练、竞赛等相关工作,组织(备战)和参加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重大体育竞赛等。协助指导竞技体育科研工作。
(二)承担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行政辅助工作。(三)承担区老年体协组织的老年体育活动各项工作。(四)完成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实施目标
为加快路桥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高全区竞技体育水平,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工作,适应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2019年项目计划开展特招生运动员在各定点学校的训练及寒暑假集训,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级比赛;全年计划获取全国性青少年竞技体育金牌2-3枚,浙江省级各类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金牌18枚,台州市级各类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金牌30枚;培养各项目优秀体育苗子200人以上。
3.项目实施措施
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由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由路桥区体育训练中心(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负责实施。一、项目实施依据。《路桥区加快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路政办发[2003]69号)、《关于印发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管理制度的通知》(路政办发[2014]8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调整运动员和专职教练员等人员伙食补贴标准的通知》(浙财文[2017]38号)、《关于调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招生名额分布的通知》(路文[2019]28号)。二、招生办法。2年内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市级各项比赛中获得冠军的中学生;2年内在市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得前3名和区级比赛(含团体赛或区体育局组织的年度各项选拔赛)冠军,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特招生定点学校当年录限分数线75%的中学生;本学年度在由区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中(含选拔赛)获得前2名,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小学、初中学生;由区竞技体育学校各项目教练推荐,报校务会议研究审定,特招到特招生定点学校学习,享受正取生同等待遇。三、学习、生活与训练。特招生运动员的学习安排在各特招生定点学校,按特招生运动员就读年级插入各班学习;特招生运动员的吃、住同就读学校的其他学生,由特招生定点学校负责,区竞技体育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特招生运动员的训练安排在各特招生定点学校,由区竞技体育学校的专职教练和招聘兼职教练负责;每年寒暑假组织运动员集训。四、参赛。根据各级比赛要求,积极组织运动员参赛。五、监督管理。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体育特招生运动员在定点学校进行日常训练;寒暑假集训设有足球、排球、篮球、田径、摔跤、散打、跆拳道、拳击、武术套路等9个项目,共有约160名运动员参与集训;全年共获得国家级赛事金牌5枚、银牌3枚、浙江省级赛事金牌12枚,银牌5枚,铜牌6枚;台州市级赛事金牌18枚,银牌10枚,铜牌9枚;2019年共招收17名体育特长生,学校在册运动员219名。
5.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计划安排5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7万元,均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实际支出57万元,其中:差旅费支出1.75万元、劳务费23.03万元、租车费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2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拨付和发放资金手续齐全,程序规范。但由于存在路桥区竞技体育经费项目,二个项目经费支出无明显差异,专项核算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绩效情况
1.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竞技体育学校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通过小学、中学体育特招运动员的培养和选拔,为全区体育竞技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小学是培养体育意识和体育精神的重要阶段,中学是培养奥运会冠军的基地,由此将形成强大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选拔人力资源生态链。竞技体育学校在训练体系和文化培养体系有效协作,在运动员选拔、科学训练、教练员协作等方面起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整体管理的效率和效益。2019年,路桥区有两名运动员(举重和拳击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队;成功创建2019-2022周期台州市级体育训练基地2所,分别为台州市男子甲组足球训练基地和台州市青少年马术训练基地;路桥区实验中学成功创建2019至2022周期浙江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9年,经区竞技体校教练组全面考查,并经校务委员会研究,选拔了17名学生进入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试训、学习,其中定点学校:路桥实验中学13名、路桥实验小学1名、路桥小学3名。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在册运动员共有219名,其中:田径45名、篮球14名、足球74名、武术套路15名、排球13名、跆拳道8名、散打10名、拳击8名、空手道12名、摔跤20名。
2019年人才培养分布表
校名 | 田径 | 篮球 | 足球 | 武术套路 | 排球 | 跆拳道 | 散打 | 拳击 | 空手道 | 摔跤 |
路桥实验中学 | 26 | 11 | 3 | |||||||
路桥三中 | 15 | 8 | ||||||||
路桥小学 | 5 | |||||||||
路桥实验小学 | 4 | 11 | ||||||||
螺洋小学 | 15 | |||||||||
蓬街小学 | 15 | |||||||||
黄岩国际文武学校 | 8 | 10 | 8 | 20 | ||||||
温岭新河中学 | 8 | |||||||||
温岭新河镇中学 | 5 | |||||||||
临海市回浦中学 | 3 | |||||||||
仙居中学 | 8 | |||||||||
临海市涌泉小学 | 4 | |||||||||
台州市少体校 | 6 | 4 | ||||||||
椒江五中 | 7 | |||||||||
路桥二中 | 15 | |||||||||
温岭中学 | 8 | |||||||||
合计 | 45 | 14 | 74 | 15 | 13 | 8 | 10 | 8 | 12 | 20 |
2.全区竞技体育水平提升比较明显
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以备战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和全国青少年锦标赛为工作核心,以参加省市级锦标赛为抓手,努力巩固以往强项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和充实薄弱项目。全年竞技体育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区共有8名运动员(上届无人进入决赛)取得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决赛资格,分别为散打、跆拳道、拳击等项目,最终获得跆拳道项目银牌一枚(台州仅一枚)。全区运动员共获得国家级赛事金牌5枚、银牌3枚、浙江省级赛事金牌12枚,银牌5枚,铜牌6枚;台州市级赛事金牌18枚,银牌10枚,铜牌9枚。其中: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跆拳道比赛获1银,2019年全国U18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获3金,2019年浙江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获2金3铜,2019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田径冠军赛获5金,2019年浙江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获5金1银2铜,2019年台州市武术套路锦标赛获12金4银3铜等。
3.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一是教练员保障。特招运动员由区竞技体育学校的专职教练和招聘的兼职教练负责训练,通过聘请各特招生定点学校有一定训练经验和管理水平的体育教师为区竞技体育学校的兼职教练,有力保障了教练员队伍,如2019年田径项目和拳击兼职教练员续签了路桥中学在编体育教师王利军(中长跑教练员)、王海盛(跳跃组教练员)、陈永岭(投掷组教练员)、路桥小学在编体育教师梁宇(短跑组教练员)、黄岩国际文武学校教练员方坚群(拳击教练员)。
二是备战集训,增强运动员的技战术水平。全年开展了寒假短期大集训和暑期备战大集训,寒假集训安排9个项目,路桥中学足球、实验中学篮球和田径、蓬街小学武术套路为区内训练点,其他均安排外训,其中:排球在台州市排球队,摔跤、散打、拳击在台州国际文武学校,跆拳道在台州市跆拳道队;暑期集训也安排9个项目,路桥三中足球、实验中学篮球和田径、蓬街小学武术套路为区内训练点,其他均安排外训,其中:排球在台州市排球队,摔跤在天台县体校,散打在上海休院,拳击在三门县体校,跆拳道在温岭箬横中学。集训备战中每天上、下午训练,晚上文化自习,各组运动员的专项成绩得到提高,为参加台州市第五届运动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1.运动员培养现状和相关政策存在一定差异
一是注册运动员就读学校超过定点学校范围。根据部门提供的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注册运动员名单,共有219名注册运动员,其就读学校属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范围内的只有128名运动员,占总运动员的58.45%,其他注册运动员就读学校均不属特招生定点学校。
二是部分特招生定点学校运动员数量超过招生名额。如路桥实验中学现有田径运动员26名、篮球运动员11名、足球运动员3名,而《关于调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招生名额分布的通知》(路文广新[2019]28号)中路桥实验中学招生名额为:田径10-18名、篮球5-10名。
三是对定点学校拨款和招生名额存在差异。根据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专题会议纪要[2019]2号《关于同意使用暑期备战大集训等经费的会议纪要》,对区竞技体育学校各训练网点学校进行常规性年度拨款,按2000元每人标准补助,有8个学校135名运动员共补助27万元。如路桥实验中学5万元(田径16人,篮球9人),补助人数在招生名额内但小于实际注册人数;路桥第三中学5万元(足球25人),补助人数超过招生名额(足球名额为10-16名),同时补助人数超过实际注册运动员10名。
四是定点学校之外运动员补助政策不明确。根据注册运动员统计,有91名运动员在9所非特招生定点学校就读,对这些运动员就读学校的补助无明确政策。2019年仅在竞技体育经费项目中列支了19年台州市国际文武学校场馆及培训费用9.8万元,其他学校未见相关补助支出。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政策的科学合理性不够到位,未能根据路桥区运动员培养实际现状和需求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
2.项目设置不够合理
2019年路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项目支出中有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57万元和路桥区竞技体育经费57万元,二个项目在政策依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无明显区别,部分经费在二个项目均有列支。如省队运动员李林杰训练伙食费在二个项目中均有列支;各级比赛的参赛费用也在二个项目中列支等。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设置管理不够到位,未严格对同类项目进行简化合并。
3.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实际支出存在差异
根据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将主要用于特招生初中和小学定点学校补贴,竞技体校顾问工资,教练员及后勤人员工资,外聘教练员房租,训练及联办学校场地租金,寒暑假集训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补贴,寒暑假集训聘用教练及工作人员补贴,竞技体校各训练点添置训练器材,运动员购买药品、人身保险、体检费、饮用水等费用,竞技体育训练接送车。项目实际支出主要用于参赛费用、运动员伙食补贴、寒暑假集训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补贴,寒暑假集训聘用教练及工作人员补贴、顾问费、教练员工资、接送车费用等。一方面参赛费用和运动员伙食补贴(上级体级的路桥籍重点运动员)未在预算(绩效目标)中反应;另一方面特招生初中和小学定点学校补贴和训练及联办学校场地租金等未在项目中列支。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的支出范围不够明确,未出台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支出的范围和标准。
4.伙食补贴发放标准不够规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调整运动员和专职教练员等人员伙食补贴标准的通知》(浙财文[2017]38号),各级各类体校重点项目学生享受三类灶标准(每人每天50元);各级各类体校一般项目学生享受四类灶标准(每人每天35元);教练员享受的伙食标准按照所带训运动员的最高伙食标准降低一个灶别执行,但不低于五类灶标准(每人每天25元);训练时间按照实际训练天数计算(含驻训、外训和比赛)。一是定点学校特招运动员在校期间每天早晨和下午两次日常训练无明确的伙食补贴规定,项目中也无该项支出。二是寒暑假集训伙食补贴标准和规定存在差异。2019年寒假集训:足球在路桥中学(走训)不安排食宿;武术套路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30元;2019年暑假集训:男子足球运动员食宿费由路桥三中负责,排球运动员伙食费由市排球队负责,篮球和田径运动员伙食费由路桥实验中学负责;武术套路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30元;重竞技项目中摔跤队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60元、散打队运动员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四)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实地考察和询问、抽查、调查问卷等方法,并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综合评价结果如下:
1.经济性一般
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运动员培养现状和相关政策存在差异,政策的科学合理性和时效性存在缺陷;项目目标明确、基本合理,绩效目标和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差异。
2.效率性较好
项目管理办法未出台,项目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不够明确,只有学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比较规范,日常监管基本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高;资金支出基本相符,核算基本规范;项目及时完成,完成质量一般,存在伙食标准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3.效益性较好
项目实施对全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作用比较明显,对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作用明显,对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作用明显,推动全民健身作用一般,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作用比较明显。
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评价结果汇总
评价内容 | 经济性 | 效率性 | 效益性 |
槛分值 | 10 | 10 | 10 |
评价得分 | 7.6 | 8.2 | 8.4 |
评价等级 | 一般 | 较好 | 较好 |
综合得分 | 24.2 | 综合等级 | 良好 |
(五)相关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优化竞技体育学校相关政策
目前,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相关政策主要有[2003]44号区长办公会议纪要、《路桥区加快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路政办发[2003]69号)、《关于印发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管理制度的通知》(路政办发[2014]81号)、《关于调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招生名额分布的通知》(路文[2019]28号),前二个政策明确采取分散委托培养办法建立区竞技体育学校,后二个政策主要明确特招生定点学校招生名额分布,缺乏在区竞技体育学校注册的非定点学校就读运动员管理、训练、补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建议出台针对全体区竞技体育学校注册运动员的管理政策,明确注册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多层次委托培养模式,充分发展和培育路桥区后备体育人才。
2.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
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门项目设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发展方向、具体标准等无区别的项目要进行简化归并,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建议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和区竞技体育经费项目合并,进一步明确项目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和核算要求,并出台相关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全面设置项目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充分反映项目预算预期的产出与效益,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与预算管理融合,将绩效目标的编制、执行、调整和评价全过程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项目有绩效,项目可跟踪,评审有反馈,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准确性。
(六)附件
1.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评价方案
2.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绩效评价扣分说明
3.《关于调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特招生定点学校招生名额分布的通知》(路文[2019]28号)
4.《关于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招生的通知》(路文[2019]45号)
5.《关于印发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管理制度的通知》(路政办发[2014]81号)
附件1:
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评价方案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目标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及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项目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范围和评价期限
2019年度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拟采取的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将根据实际情况,拟综合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
4.评价关注点
一是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支出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二是项目的目标及完成情况;三是从经费投入和产出水平分析投入的效果,如能取得其他地区或全市或全省平均投入水平,分析投入是否到位;四是项目的实施管理是否规范。
5.拟开展的相关评价活动
项目前期阶段:
(1)进点会。(2)前期实地调研。(3)资料收集。(4)指标细化、沟通。6月底前完成
项目实施阶段:
(1)进一步完善资料收集并核对。(2)座谈会。(3)实地核查。(4)问卷调查。(5)测算分析。7月底前完成
项目完成阶段:
(1)撰写初稿,征询项目单位和财政归口处室意见后定稿。8月底前完成。
6.拟定初步的指标框架或指标设计思路
本次评价拟采用3E指标,参考使用市财政推荐的财政支出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7.项目评价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职 称/职 务 | 单位 | 备注 |
潘桦 | 主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余敏富 |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陶亚江 |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王宦 | 项目助理 |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附件2:
2019年路桥区竞技体育学校经费项目评价扣分说明
1.经济性-政策依据-科学性:分值3分,评价得分1.8分。部分运动员培养模式缺乏相关政策支撑。
2.经济性-政策依据-时效性:分值1分,评价得分0.6分。主要政策依据出台时间长,未根据现状及时出台新的政策。
3.经济性-目标设定-目标合理性:分值2分,评价得分1.2分。项目年度目标部分未完成,项目实际支出和目标支出存在差异。
4.效率性-业务管理效率-制度健全并落实:分值0.5分,评价得分0.3分。未制订具体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只有学校管理制度。
5.效率性-业务管理效率-程序实施:分值3分,评价得分2.4分。项目实施程比较规范。
6.效率性-业务管理效率-日常监管:分值0.5分,评价得分0.3分。日常监管基本到位,伙食费发放不够规范未能发现。
7.效率性-资金管理效率-合规、相符:分值0.5分,评价得分0.3分。部分资金支出和申报不相符。
8.效率性-产出效率-项目完成质量:分值1分,评价得分0.6分。项目实施和政策、绩效目标存在一定差异。
9.效益性-项目效果-后备人才培养:分值2分,评价得分1.6分。作用比较明显。
10.效益性-项目效果-推动全民健身:分值2分,评价得分1.2分。项目针对竞技体育,推动全民健身作用一般。
11.效益性-项目效果-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分值2分,评价得分1.6分。作用比较明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