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1-1464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20-08-06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06 15:11 访问次数:

一、政策背景和目标

在当前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减负机制,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为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对市级政策吸收的基础上,结合路桥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三、重点举措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工位号注册,实行涉企证照“一码通办”,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1个工作日完成;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改革;深化企业“改扩建”和“已建待批”项目“最多跑一次”,受理次数由每年两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

2.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对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外贸企业、示范型小微工业园电力直接交易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对于新增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制度;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50%,尾款1年内付清。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在住所以外另设经营场所可申请“一照多址”。。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年度融资保险总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企业信用保险保费资助比例达到50%。

5.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规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介服务,具体按《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台审改办〔2018〕9号)执行;取消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社会团体年检不再要求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

6.充实和调整路桥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四、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企业

五、解读机关

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咨询电话

0576-82518011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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