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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
《办法》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加扣分项、评价分类和结果运用五个方面。
(一)评价范围。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
规上企业评价指标: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规下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和单位用电税收。
(三)加扣分项。
(1)人才引育:最高加10分。
(2)技术创新:对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载体的加2分、省级的加1分。
(3)产业培育:当年上市的企业加5分,新三板挂牌的加2分,做市的加1分;当年新培育的“航母企业”加3分,“旗舰企业”加2分,省级“隐形冠军”加1分,市级“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加0.5分;当年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分别加1分、加0.5分。
(4)疫情防控:列入今年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升一档。
(5)厂房租赁:1.工业企业厂区出租给规上企业,综合评价时核减规上企业租用土地面积;出租给规下企业的,不核减规下企业租用土地面积,并作综合评价。2.企业实际用地面积3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不得列入A、B类企业。3.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列为D类企业。
(四)评价分类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并按汽摩、机电、再生金属资源(金属加工)、塑料、卫浴、农业植保机械和其他七大行业进行排序,在行业中分成A、B、C、D四类。
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
(五)结果运用
主要是在七个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分别是水价、电价、用能、土地使用税、用地、排污、信贷。
谢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