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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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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15:1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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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

《办法》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加扣分项、评价分类和结果运用五个方面。

(一)评价范围。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

规上企业评价指标: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规下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和单位用电税收。

(三)加扣分项。

1)人才引育最高加10分。

2)技术创新对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载体的加2分、省级的加1分。

3)产业培育当年上市的企业加5分,新三板挂牌的加2分,做市的加1分;当年新培育的“航母企业”加3分,“旗舰企业”加2分,省级“隐形冠军”加1分,市级“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加0.5分;当年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分别加1分、加0.5分。

4)疫情防控:列入今年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升一档。

5)厂房租赁:1.工业企业厂区出租给规上企业,综合评价时核减规上企业租用土地面积;出租给规下企业的,不核减规下企业租用土地面积,并综合评价。2.企业实际用地面积3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不得列入A、B类企业。3.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列为D类企业。

(四)评价分类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并按汽摩、机电、再生金属资源(金属加工)、塑料、卫浴、农业植保机械和其他七大行业进行排序,在行业中分成A、B、C、D四类。

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

(五)结果运用

主要是在七个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别是水价、电价、用能、土地使用税、用地、排污、信贷。

谢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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