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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MB16654939/2020-1226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9-1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0-09-1510:12 信息来源: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
机构简称: 区图书馆
工作职责: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机构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为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图书资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储藏、借阅、研究、出版等工作。

(二)承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

(三)承担文献数字化处理工作。

(四)承担知识培训等社会教育相关服务工作。

(五)完成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事业编制17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3名。 

第五条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3月1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 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
联系方式: 0576-8921216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夏季)8:30—12:00 14:00—17:0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