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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5561544435/2021-1454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1:07 访问次数: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路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围绕局工作重点,以市局的目标任务为核心,结合工作职责,脚踏实地,精诚团结,坚持法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创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督查全局范围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基本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有效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我局在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乡规划、房地产业、建筑管理业、工商行政、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城市河道、人防(民防)、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等领域进行全面执法,今年一般程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57件,案件审核率、办结率和执行率均达百分百。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进步明显,行政执法办案文书制作和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为20201月至202012月)

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进一步深化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贯彻市局执法业务“双提升”行动,探索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强化法制考评,建强法制员队伍,推行执法在线学习、执法考试、以案说法、岗位比武等活动,推进非现场执法、执法全过程信息化,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双提升”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做到“双提升”工作“五有”,即: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局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双提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带头抓、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相关部门为成员具体抓的“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提升”工作会议,根据工作实际,部署“双提升”阶段性工作目标,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了执法“双提升”责任制,明确局长、中队领导、执法队员作为“双提升”责任人,建立主体明确、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

1开展“法制员跟班轮训”活动,提升全体队员法律素养。

开展“法制员跟班轮训”活动,以培育“法制监督员”、“执法小教员”、“普法宣传员”、“法治信息员”四员合一的多面手为目标,每批安排一个中队的一名法制员到法制科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全程参与法制科日常工作,通过参与行政处罚案件预审、常见疑难案件分析、重大案件结案归档等实务操作,重点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办案技巧以及具体法律法规适用等。并以此以面带点,发挥专职法制员四员合一的特性,在本单位做好普法宣传、执法教导,提升队员法律素养。

2、开展培训、考试、知识竞赛,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今年每季度举行全员法律知识考试,各类考试试题以类别标明,考试内容从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线教育系统选取,并贴合执法实务,使执法人员初步掌握了执法办案流程和行政处罚事项,努力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奖励优秀人员,促进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积极做好今年队员综合法考试申报工作,通过申报考试、统一培训及讲解等方式,提高队员专业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目前我局共有133名队员取得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达到了持证率97.79%

3加强公职律师管理,鼓励公职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我局加强公职律师管理,鼓励公职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推动本单位法制业务活动。今年我局1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4人参加台州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岗前培训、考核,均合格,3人正式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  

4、完善对协管员的管理,提高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为进一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培训工作,今年组织全系统编外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培训、团队建设、团队管理、安全急救知识、队列和体能训练等。通过集中培训,强化了协管员的纪律观念、执法形象、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行政能力,使协管员更好更快掌握岗位要求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工作岗位和上岗工作,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协助。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发现违法发现行为。

我局加强统筹规划,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网络上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依据、程序等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做好“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利用执法相机、执法记录仪、摄影机等设备做好图像取证记录,按照程序,文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记录仪每人一台以上,配备率已达100%,一般程序案件文书制作率100%,另外在各中队配备AEE数据采集仪器,用于自动采集上传执法视频,做好数据采集的终端工作。

2、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

我局积极开展执法公示制度建设,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公示我局权责清单,公开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职责,规范事前公示。

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有条件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胸牌号,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

三是推动事后公示。继续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通过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将案卷处罚情况直接关联至浙江省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定网上报送市政府执法监督平台备案审核。

3、健全执法工作规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一是明确审核主体,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现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7名,占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12.5%。二是制定《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路综执〔201712号),推进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进一步完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四是建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依法依纪追责。

(四)完善“以案释法”,强化法制考评。

1、完善“以案释法”,搭建法制研讨平台。

在单位内部开展“以案释法”,号召各执法队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踊跃上报典型案例和普法案例,定期在每季度法制工作会议上进行分享和讨论,旨在通过搭建一个集法制研讨、互动交流、建言献策的开放平台,激发队伍活力,集思广益解决综合执法改革中的疑难问题。今年“以案释法”11件,及时上报市局、司法局,做好现场讲解、公众号、报纸等社会普法工作。其中,《楼上业主在我家客厅上方建了个卫生间,如何维权》荣获台州市“七五”普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类十佳典型案例。

2、开展“专题研讨”,拓展队员执法办案思路。 

每季度法制例会组织执法队员进行法规知识和实务操作培训,通过讲解近期案件办理普遍问题和专题法律问题等,促进案卷高质量发展,强化了执法队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案卷“质量考评”,组织优秀案卷评比。

一是强化案卷督查。每月在各中队自查的基础上,采取5万元以上必查,其他案件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案卷督察,了解并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反馈;对好的经验或做法进行介绍和推广,以促进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建立 “办案群”,中队法制领导和办案人员明年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办案流程,高标准严把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

(五)全面信息化,逐步推广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全面推广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做好台州市综合执法系统阳光执法二期办案平台的衔接工作。今年10月底全局开始推行省平台以来,做好新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逐步适应新系统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并在使用过程中不断统一全局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真正缩短了办案过程中的物理距离,大幅提升办案效率。202011日至20201231日,一般程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57件,实现一般程序案件网上办理率100%,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作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六)推广“教科书式”执法,从源头管理执法对象。

处罚是手段只能治标,要治本还需要从源头管理入手。对此,我局主动转变思路,决定将我局直属三中队作为试点,立足执法职能,在排水、施工噪音等方面,及时制发执法建议书,提示相关单位或部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和措施。通过执法建议书,执法人员可以事先给相关给管理部门发出建议书,指出管理部门的一些管理上的漏洞或者缺失,提醒他们改善管理监管的措施。从原先的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执法,从末端执法转向源头治理。

截至目前,直属三中队已经向多家公司发放执法建议书,涉及建筑垃圾、城镇排水、夜间施工噪音等领域,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本单位运输车辆的管理,注意车辆行驶过程中采取密闭、覆盖措施,冲洗车辆、净车上路;加强本单位人员环境和卫生教育,提升大气环保意识;以及建议建立日常环境和卫生保洁制度,规范制作环境和卫生工作台账等。收到执法建议书的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在避免了被行政处罚的同时,也形成了相对规范的运输环境。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在直属三中队推进执法建议书试点工作,查找问题与不足,完善制度与方式,并进一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推广。

(七)推进全领域办案,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1、理顺条块关系,全面拓展执法领域

我局积极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职责,在市容环卫、城乡规划、房地产业、建筑管理业、人防(民防)、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城市河道、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等领域进行全面执法,一般程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57件,全面执法的同时,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查处多起重大案件。

2、广泛拓展非现场执法领域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及执法办案流程,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已达100%。全部中队配备手提电脑及蓝牙打印机,可现场制作文书和笔录,全部一般程序案件均有执法全过程记录。202011日至20201231日,一般程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57件,其中非现场执法案件531件,占总办结案件数的30.2%,涉及规划、建筑业、市容、环保、市政等领域,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执法满意度逐步提高,执法规范初步形成。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暴力执法事件。

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减少矛盾冲突。一是通过开展法制例会,在思想上提高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学习执法办案实务,培育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向执法人员灌输非现场执法理念,有条件的运用“零口供”手段办理案件,明确证据适用、案件流程等规范要求;加强对非现场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的指导工作。今年,我局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更严谨,更能清晰地反映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二是充分运用数字城管。我局数字城管中心已与区大数据中心对接,完成城市管理的视频指挥体系建设。全区共接入摄像头259个,其中智能摄像头占71个,实现10个镇、街道全面覆盖,并通过视频监控、物联传感等信息技术智能分析发现问题。三是实现了执法过程全记录。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视监督,破解执法案件调查取证难问题,我局为各中队配备了无人机,个别中队增加了车载监控仪等新型执法记录设备配置,并定期排查执法设备,及时更新,保障非现场执法正常开展。四是运用非现场执法的领域更加广泛。在建筑业、房地产业、沿街商铺跨门、占道经营、建筑渣土运输过程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人行道违停、机动车侵占绿地、环保等领域全面推行。

(八)规范案卷,完善立卷和统一归档。

加强案卷材料管理,规范封面、目录、排序、装订。我科室对各中队上交的案卷严格参照《浙江省行政处罚参考文书》的基本格式和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内容完整,书写规范,执法人员签名规范,对外执法文书按规定加盖公章,对外法律文书正确标明日期和时间。按照案件制作标准规范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归档工作,由内勤人员专人负责,按照《档案法》及《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的规定,对所有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文书进行统一立卷归档,做到案卷书写清晰、材料齐全、装订规范、专人保管。及时做好行政执法归档工作,对于处罚案件一案一卷,并按不同的内容及不同时间分类归档。

(九)多样化渠道宣传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多样化形式宣传我局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201130日,今年共完成72篇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其中《台州日报》、《台州晚报》48篇,台州一套、二套电视24篇;被“学习强国”录用10篇,被“大城管”微信平台录用2篇,被“台州综合行政执法”或“台州微城管”微信平台录用32篇,区级党委微信公众号“路桥发布”录用38篇,“台州发布”、“无限台州”、“台州新闻”、“浙江新闻客户端”等APP(微信公众号)录用60条;共发布抖音短视频30条,其中《共抗疫情——阿公口罩带好》浏览量共达59.3万次,获得广泛好评;依托路桥区城管委在全区范围内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户外公益广告20余处;共开展“以绿抗疫 相约春天 云养树”活动、“节约用水,我有‘画’说”的节水创意绘画征集活动、“陪伴才是对母亲最好的爱”的母亲节活动、“文明创建曝光台”——全民征集随手拍等“城市合伙人”活动10余场,吸引万余名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做好舆情分析和应对工作。今年网评员队伍扩充至61人,全体网评员按照市区两级要求认真完成网评工作任务。核心网评员梁家盛多次参加市、区级实战演练。2020320日,我局5名核心网评员加入路桥区网络战队代表台州队参加全省1000人网军实战演练。另外,今年推荐5名核心网评员参加省、市、区的舆情培训活动,完成重点培养任务。

积极应用“互联网+”功能。通过建立微信群、微信公共平台等互联网监督反馈系统,方便群众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有力创造了良好的管理执法环境。

(十)其他工作

我局牵头市政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并负责联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水局、区税务局,做好“两化”梳理工作;同时,协助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并参与区村级组织换届联审工作等其他区级部门联合工作,做好区普法办的“七五”普法台账,配合司法局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工作。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的同时,亦存在如下不足之处:

(一)制度不健全,法规不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需深化。城管部门是个年轻的部门,成立只有短短十多年,国务院没有出台整个体系的关于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行政执法相较城管部门来说更是年轻,需探索落实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更好地完成综合执法业务。

(二)复议诉讼案件激增,集中在违章停车、违建、招投标三方面。我局一方面将加强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力度,另一方面将与相关科室、中队紧密联系做好行政相对人思想工作,理解配合执法工作。

(三)自职权划转后,信访投诉量激增,全局处在人少事多的处境,导致执法人员疲于奔命,无法认真学习新领域的法律法规,导致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四)综合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现全局年轻人员总体比例较少,尤其是在一线执法的年轻干部,在现场执法办案及线上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需要执法人员精通电脑基本操作,各执法中队年轻人较少难以满足基层执法的需要,工作量繁多。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以上率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提升”为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完成科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等措施,使我局的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审卷质量明显提高。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督查全局范围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不断提升本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准确对接好各项职权,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四)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应用“非现场”执法办案模式,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积极完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深化“立、审、监”办案模式,全面推广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做好台州市综合执法系统阳光执法二期办案平台的衔接工作,使立案率、法制审核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降低诉讼、复议率。

(五)定期开展法制例会,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完成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和办案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办案的透明公开,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

(六)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四、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研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创新性、必要性及与路桥区发展的同步匹配性和融合性,顺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具体职权梳理工作,配合开展好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大执法格局构建。

(二)结合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干部线上学习平台,配合人事科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推行执法考试、以案说法、情景模拟、岗位比武等活动,紧抓执法人员法制知识教育,提升执法队员执法办案水平和我局综合执法整体水平。

(三)加强执法质量考评,组织优秀案卷评比。实行每案考评,实现执法过程的全监督。把执法质量与执法数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领域办案,全员实施网上办案,激励执法队员多办案,办好案。对于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履职,全面降低诉讼、复议率。

(四)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坚决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审核流程图及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全面应用全区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审批、执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互联互通,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落实行政调解和行业专业调解主体责任,加强调解经费保障。

特此报告。

 

 

 

                         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29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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