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海洋工程)
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1-1529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1-11-12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拟对受理台州精工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水箱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2 16:08 访问次数:

拟对受理台州精工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水箱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 11 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万套汽车水箱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东方大道58887号厂房

台州精工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租赁现有厂房实施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8223.27m2,总投资470万元,购置冲床、喷粉室、前处理喷粉涂装线等设备,实施年产20万套汽水箱技术项目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分离回收系统+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固化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降温器降低废气温度再经“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固化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2、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预处理的生产废水达标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11115日至202111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1112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