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关于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回头看”的通知》后,区扶贫办根据通知要求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区扶贫办联合区纪委、区政府研究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分3组对全区10个镇(街道)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教育保障方面。经教育局自查,2021年春季学期全区应资助困难学生共2253人,资助总额为290.3481万元。其中学前教育资助409人,免除保育费92.8865万元;义务教育资助1728人,生活补助资助总额为53.2649万元,享受营养餐1684人,财政补助总额131.6466万元;中职教育资助116人,国家助学金12.55万元。通过扶贫办共享名单比对出在区内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农户子女169人,除3人放弃享受教育资助,参照当地村居政策享受资助,其余全部按政策予以资助。截至5月,已通过财政数字一卡通发放第一批资助款122.63075万元。
(二)住房保障方面。经住建局自查,在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建立健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发现机制和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根据民政部门动态更新的4类农村困难家庭对象,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镇(街道)政府及时进行动态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原则上要求一个月内完成鉴定,鉴定为危房的六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补助一户,确保“动态清零”。目前,已完成4户新增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三)医疗保障方面。一是积极打造“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医保精准扶贫模式,实现区内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率、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率三个100%。截至4月,全区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共1850人,通过各项医保待遇报销后自费比例仅14.09%。目前全区低收入农户自费医疗费用全部低于5万元。二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区医保局与农水局、民政局每月进行名单对接,将区内低收入农户及时录入系统,设立专人专岗进行定期名单维护,及时更新,并与镇(街道)及时对接,落实到户,明确到人,避免低收入农户出现脱保现象,全区低收入农户已全部免缴参保。三是做好医保经办便捷服务工作。围绕医保经办便捷服务打造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区已开通了浙江省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已实现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等困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在省内联网结算机构就医即时刷卡“一站式”报销业务;也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医疗救助费用及补充医保费用、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的“3+N”报销结算,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
(四)饮水安全保障方面。路桥区已提前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三年行动目标,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100%,已实现管网供水全覆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合格率为100%。
(五)兜底保障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增加社会救助政策公开透明度。区民政局每季度组织科室人员分组到各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总结经验,并将存在问题与各镇(街道)共享,促进整体救助工作水平的提升。印发扶贫政策宣传资料《路桥区民政局“三服务”有关政策问答汇编》《扶贫领域政策五十问》《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确保镇(街道)、村(居)两级以及低收入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掌握、了解。在路桥区人民政府官网、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示栏内长期公示低保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以及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低收入人员进一步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内容。二是严把政策关,落实政策主动找人。与医保、残联、慈善、妇联等部门长期保持信息对接,特别是对医药费累计总费用超过30万以上的对象,及时推送给镇(街道),由镇(街道)对该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主动上门告知并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镇(街道)对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镇(街道)、村(居)两级干部、家境调查员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摸排,主动寻找辖区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不用困难群众申报,做到应纳尽纳、应救尽救,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三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大救助“一件事”。自大救助“一件事”落实以来,由民政局牵头,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联办事项职能部门救助专员、镇(街道)民政负责人、经办人员和窗口受理人员参加,确保大救助“一件事”“一窗受理”,建立“一次申请、协同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真正方便百姓办事。同时还为供电、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国企单位,全部申请了省大救助信息系统账号,方便部门联办事项的落实。四是“精准”救助,实行动态管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精准”救助。按要求对人均增收超过低保或低边标准的对象,给予一年的渐退期。完善一户一档,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帮扶措施,实现规范、精准、动态、有效的救助,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策清”。对救助对象每季度进行复核,对不同性质的救助对象区、镇(街道)两级采取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镇(街道)落实整改。五是真心接访,解决来访人困难。对于来信来电来访社会救助事件,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均强化换位思考意识,以亲切的态度真诚对待他们。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回应其合理诉求。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者咨询的内容,对有疑异、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均予及时进行深入核查,并做好反馈。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法定程序落实到位,并做好其思想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提升知晓率、满意度。存在问题:一是基层业务水平不均衡。社会救助工作(低保、低边、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政策较强,考虑因素多,审批工作难度不断提升,因此对身兼数职的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以及部分人员变动后,无法快速、高效完成工作,对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二是基层救助队伍比较薄弱。全省推行救助数字化改革后,对社会救助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力量比较薄弱,村(居)也没有配备专(兼)职的社会救助代办人员,导致社会救助工作精力有限、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
(六)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方面。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1、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按照“三年轮审”要求,我区每年有计划地开展村级财务审计。2018年-2020年,共完成了村级财务收支审计270个村社、经济责任审计3个村社,专项审计8个村社,审计资金总额达648226.52万元。2、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情况。2018-2020年案件查处共67件,涉案金额627.7万元,受处理人数为182人,其中组织处理16人、纪律处分165人、刑事处分1人。3、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信访情况。查得三年间信访2件,其中涉及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信访1件,涉及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的信访1件。存在问题:一是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二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三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四是违规发放村民福利。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1、制定编制《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2、制定“一村一策”。对全区228个村充分挖掘各村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制定“一村一策”。3、创新致富模式。提炼了飞地抱团、特色产业、留地开发、农旅融合、资源盘活、家宴中心等多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摸式。4、项目推动发展。开展了“党建引领·村村竞赛”六争六比活动,以项目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已排定金清镇十塘留地开发项目、蓬街镇富民加工中心等特色重点项目10个。5、开展“三资”试点。为加强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在横街镇的试点工作,目前横街镇15个村社已全面开展。存在问题:1、村级集体组织“造血功能”相对不足,收入来源单一。全区228个村社中有213个主要收入来源以租金为主。2、村级经济运行压力增大。村级集体组织“刚性”支出逐年增加,长效管理支出大大增加,村级债务负担过重。
(七)扶贫政策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方面。联合督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走访低收入农户,现场提问、电话抽查帮扶干部等方式对“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17个村,走访低收入农户35户,现场和电话抽查帮扶干部30人次。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镇(街道)对扶贫工作比较重视,相关台账资料比较完备,帮扶干部能够较好地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规定。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标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帮扶干部帮扶手册填写不够规范,存在信息填写不全面、信息填写错误、部分信息漏填、走访记录空白等现象。有的帮扶干部执行规定打折扣,通过走访回馈和电话抽查,个别帮扶干部未能严格执行一月一走访制度。二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镇(街道)未能及时将“明白卡”发放于低收入农户家中,有的低收入农户家中未能及时张贴“明白卡”。部分扶贫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找客观原因,未能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导致工作进度慢、质量不高。三是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的低收入农户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检查发现,针对低收入农户可享受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减免补助,部分镇(街道)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且未落实。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当前低收入农户2247户(3092人),其中享受水费减免的有923户,享受电费减免的有965户,广播电视费减免的1558户,天然气费用减免的4户。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检查自查发现,各业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标准不高的问题。区扶贫办结合此次自查“回头看”,督促各部门加强工作的力度,教育全体扶贫干部进一步深刻认清做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为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各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扶贫办牵头,拉单挂账,逐项督促及时解决。同时要针对自身情况,在“回头看”自查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做好迎接市“回头看”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区扶贫办将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时开展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归零。。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将市“新九条”、区扶持政策等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结合走访慰问,对低收入农户该享有的有关扶贫政策进行查看询问,确保好的政策能落地,惠及到每一名低收入农户。
路桥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路扶贫办发(2021)5号(关于上报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工作“回头看”自查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