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MB1876813U/2021-1531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1-11-23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印发《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10:12 访问次数:

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单位

《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办公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5

 

 

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振兴新型集体经济,特制定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一区四城战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层基础。

(二)主要目标。“村村百万、千万倍增”的目标:2023底,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高于100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高于1000万元的村数较2020年翻一番,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高于当年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打造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先行区。

二、工作举措

1.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全面开“头雁领航·村村提升”活动,建立健全“一肩挑”后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形成部门指导、镇(街道)落实、村“两委”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村级组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村党组织书记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制定“一村一策”,带领村级各类组织和干部群众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人才建设。镇(街道)要制定村级班子成员思想意识和管理理念更新培训的常态化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村干部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轮训。2021年完成村干部培训1000名以上,到2023年完成村干部培训3000人次以上。鼓励聘请职业经理人,引入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团队,推进村庄市场化经营。吸引青年、乡贤返乡回乡,以投资创业、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3.联合抱团发展。依托经济强村和区域特色,打破镇域、村域限制,推广片区组团和飞地抱团“两团”发展模式,将难以巩固提升的相对薄弱村都纳入“两团”发展项目,切实增强相对薄弱村的造血功能。通过片区化党建联盟、联合开发资源、创建特色小镇等方式,依托各类园区、开发区等平台,统筹协调好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项目实施。推进落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加入镇(街道)农合联、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会”工作,带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抱团共同发展。重点推进年总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抱团发展

4.项目推动发展。大力推广飞地抱团特色产业留地开发农旅融合资源盘活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各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全区建设特色重点项目10个,到2023年每个村至少1个集体经济增收项目。

5.提升土地效益。积极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倾斜2023年,全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1万亩,提标改造5000亩。支持在一区一镇一体、乡村振兴招商项目及产业融合等重点区域推进承包土地整片、整村流转,对于整村流转或连片面积200亩(含)以上、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村(居、社区)200/亩奖励。

6.深化帮扶机制。精准落“千名乡贤帮百村”“百企帮百村”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帮扶载体,建立帮扶团队,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利用产业、资金、人才优势,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区级帮扶单位为结对村每年落实帮扶资金(含慰问金),提高帮扶标准,通过发展产业项目,促进结对村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2021年区派农村工作指导员60名。

7.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资源资本化改革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农民土地承包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按规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覆盖面,开展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贷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机制,进一步搞活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8.保障基本收入。稳定村级组织经常性收支基本平衡,建立完善相对薄弱村基本收入“三项”保障制度。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提升相对薄弱村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二是完善生态补偿等村级基本补助性收入保障。及时足额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完善耕地保护动态管理制度,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以奖代补资金,最低档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补助标准。三是落实各项基本定向奖补资金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专项奖补资金。

9.加强土地保障。统筹落实发展村集体经济所需用地指标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优先用于相对薄弱村经济发展项目。严格执行村级留用地政策,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村留地面积按征地面积的8%比例确定,实行指标管理、货币补偿加物业安置;货币补偿的比例不超过补偿总额的30%,其余采用物业安置、房票结算;通过国有公司代建、出让土地物业市场价回购等形式加大政府统筹房源筹集和供给,确保物业安置政策落实。

10.盘活闲置资源。盘活闲置农房、闲置资金等闲置资源。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低效使用的会堂、厂房、祠堂和废弃学校等设施,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改建或兴建标准厂房、商业用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停车场、职工生活服务设施等经营性物业鼓励和支持项目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住宅基地,一次性签约3年以上的按实际利用的农房建筑面积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200/平方米的奖励。

11.加大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落实区、镇招商引资政策或创造性地建立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并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倾斜镇(街道)要结合各村的优势、特色,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宣传、统一引进、科学布局,充分整合招商资源,集中力量,明确主导产业,重点突破,把适宜农村发展的项目引荐给村集体。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村级在招商引资发展村集体经济上的积极性。

12.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享受支持农业农村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登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税务管理,可根据经营需求参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村集体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人才公寓、民工公寓等公益性物业,鼓励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安装(预埋)费用。对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投资兴建的物业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13.加强“三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建立村级财务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村级资金实时动态监管。健全收支预算制度,量入为出,抓好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放车贴、津贴和奖金,严禁举债分配,禁止超支或透支分红,禁止私分集体财产,推动福利分配向按股分红转变。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征用后的留用地或者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偿应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资产当年的净收益可以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公积金公益金合计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30%(当年净收益超过200万元的村居,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50%)。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债务化解,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村集体对外投资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强化对外投资业务内控机制。

14.强化部门协作。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的组织保障;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改负责山海协作、对口帮扶、飞地抱团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指导和立项;区财政局(国资工作中心)负责筹集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扶持资金,加强财政经费保障,负责国资投入的集体经济发展飞地抱团项目和强村公司的规范、监管;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落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税务负责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金融工作中心负责制定、落实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 

15.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工作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督促研究解决,有效传导压力,推进整改提升。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纳入镇(街道)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鼓励,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

 

 

附件:1.2021年度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特色重点项目清单

2.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年度

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2021年度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特色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面积(亩)

预计村集体经济年增收(万元)

项目业主

竣工时间

1

网络直播      平台建设

在小商品市场建设3000米的网络直播平台,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拓宽市场销售渠道,通过数字赋能传统市场转型升级,发挥市场业态融合增值效应。

路桥街道永跃股份经济合作社

300

4.5

100

永跃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

2

特色产业发展

路南街道联合村和坦田王村整体村落布局、水系比较合理,交通比较便捷,区域内水稻、果蔬、大棚均有分布,计划流转土地800亩用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路南街道联合村和坦田王村

200

800

30

联合村

坦田王村

2021年底

3

碧波大厦招商

村集体留地开发项目——碧波大厦建设项目落地,打造的村集体发展的新增长极。这幢总投资6000多万元的大厦,预计2021年年底开始投入运行招商,预计年收入300余万元。

路北街道三角陈股份经济合作社

6000

6.5

300

三角陈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

4

5G农业带动乡村旅游业振兴

通过将村庄规划和旧房改造、道路建设、庭院绿化、污水改造及新农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科学合理规划村庄布局、引进“5G智慧农业”、休闲娱乐、游客服务等功能区,以乡村特色农家乐、民宿、游船等旅游项目构建农旅融合、农民增收的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新格局。

螺洋街道水滨村

6000

300

100

水滨村

2021年底

5

阳光工厂建设

小稠村为延伸特色产业链条进一步挖掘产业潜能,通过村集体出资,本地村民技术入股的方式,投资100筹建阳光工厂,改造村集体破旧厂房,以成本低廉的枇杷花和叶为生产原料,生产枇杷膏和枇杷露。

桐屿街道小稠村

100

0.3

30

小稠村

2021

2021年度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特色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占地面积(亩)

预计村集体经济年增收(万元)

项目业主

竣工时间

6

仓储物流项目建设

玉露洋村计划投资1400万元的建设厂房和大楼用于出租,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占地10.6亩,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

峰江街道玉露洋村

1400

10.6

100

玉露洋村

2021年底

7

郑际村和中林村工业厂房建设

新桥镇郑际村与中林村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出租,占地20亩。

新桥镇郑际村

2000

20

400

郑际村     中林村

2021

8

5G精准田园示范基地

聚焦科技成果中端转化,以科技帮扶带动村集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带动集体经济增收,促进小农户积极融入科技创新浪潮中。总占地面积50亩,投资计划1400万元。

横街镇天赐湖村

1400

50

30

天赐湖村

2022

9

富民加工中心

通过整合闲置的建设用地,把老旧的新丰机械厂改建成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的富民加工中心,用于出租給加工企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蓬街镇新市村

400

3

40

新市村

2022

10

十塘留地开发项目

将各村返还地指标化零为整,合并一处挂牌出让,打包集中开发工业地产,倒逼产业集聚升级,之后又由各村按比例回购厂房,按面积分配收益。通过抱团入股开发工业园区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模式,变输血为造血,实现村级资产大增值。

金清镇十塘

20000

94.897

500

恒金滨海实业有限公司

2023


附件2

路桥区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年行动

方案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高于100万元。其中,2021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高于100万元行政村占比80%,2022年占比90%,2023实现全覆盖。

30

未达到年度目标的,每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0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速低于当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工作措施

3.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提出“一村一策”战略

10

未建立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目标责任制的,扣2分;工作机制不完善、协调运转不畅的,扣2分;领导干部未分片包干的,扣3分;未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提出“一村一策”战略的,扣3分。


4.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巩固提升村级组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10

未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扣3分;落实政策不到位的,扣2分;村级组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不力的,扣3分;未组织村主职干部相关培训的,扣2分。


5.做好集体经济高质量提升工作指导,完善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造血”功能。

10

工作指导不及时、不力的,扣3分;经营性收入占比未提升的,扣4分;“造血”功能增强不明显的,扣3分。


6.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创新增收模式,组织实施集体经济发展特色重点项目。

10

未认真组织实施特色重点项目的,年内未开工的,扣10分;未完成当年进度的,扣3分;当年完工未达到预期收益的,扣2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财务

监管

7.加强“三资”监管。

20

违规提取“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的,举债、透支分红或发放村民福利的,每起扣1分,最多扣5分;“白条”等不规范票据入账的,每起扣0.5分,最多扣5分;村级工程未按规范程序实施公开招投标的,多层转包、转让等,每起扣1分,最多扣5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控制不严,动用集体资金缴纳应由村民(社员)个人缴纳的各项费用,每起扣1分,最多扣5分。


加分项

8.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推广和创新举措。

20

1.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报道在市级媒体宣传推广的,每次加0.5分,在省级媒体宣传推广的,每次加1分;涉及农村指导员指导发展集体经济的,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承办省级相关工作现场会的,加10分;承办市级相关工作现场会的,加5分。

3.在省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的,加2分;在市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的,加1分。

4.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落地实施,为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30万元的,每个加2分;年增收达50万元的,每个加3分;年增收达100万元的,每个加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3分;受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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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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