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博新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0000套机床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 年 12 月 14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市博新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年产40000套机床配件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盐场40号地块1#厂房、3#厂房 | 台州市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企业向浙江沅鑫工贸有限公司新租2600m2的1#厂房,同时利用已租的3#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本次技改项目将原有3#厂房的机加工设备和新增机加工设备基本布置在1#厂房,新增表面处理生产线均布置在3#厂房,本次项目为新增年产40000套机床配件,建成后企业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0套机床配件、20000套钣金配件、10000套机箱钣金配件。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喷塑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有喷塑生产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新增喷塑生产线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通过15m DA003排气筒排放;新增大喷台喷塑后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通过15m DA004排气筒排放;硅烷化生产线烘干废气集气后通过15m DA005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台州市路桥区滨海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下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钢丸、废砂纸、无铅焊渣、沉降灰、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桶(润滑油桶、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槽渣、污泥、化学品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4、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房间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
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