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路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21:40 访问次数:



 

路政办发〔202115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路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政府办公室组织级各有关单位对2021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4个决策事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台州市路桥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规定等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路委法发20201号)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法定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于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应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对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论证;对于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开展风险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3)决策机关认为有必要决策执行承办单位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书面报告政府

 

附件:路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路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及实施计划

1

台州市路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发展与改革局

2021年3月出台纲要。

2

路桥市域治理智能化项目

路桥区公安分局

2021年完成整体方案设计、专家论证,启动工程建设;

2022年完成工程建设和项目验收。

3

路桥区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区教育局

2021年完成计划制定并实施;

2023年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4

商城二期项目(首期)

浙江路桥中国日用品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完成征地、设计方案和项目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

2022-2023年建设施工;

2023年完成项目总体实施,通过验收等。

 

 路政办发〔2021〕15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路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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