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关: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王辉军,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82957927
(一)问:政策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王辉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镇(街道)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驿站建设,着力打造路桥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1年底,各镇(街道)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1家以上、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2家及以上。
(二)问: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有哪些职能?
王辉军:①定期举办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或亲子活动,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②推进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③负责辖区内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科学育儿知识课程设置等工作;④负责对辖区内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协助开展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或亲子活动等。
(三)问: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有哪些职能?
王辉军:为有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免费的自助式、互助式的日间托养和亲子休闲空间;组建家庭养育照护小组,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回应婴幼儿家长提出的育儿服务需求。依托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定期组织儿保医生提供线下面对面的婴幼儿早期发展理论和技能养育指导;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科学育儿系列家庭教育讲座;组织开展亲子阅读、“绘本妈妈”课堂、家长课堂等活动;通过数字家长学校、开设云课堂等线上方式为婴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空中指导。可根据自身设施条件和周边资源情况,增加其他服务功能。
(四)问: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设置标准?
王辉军:要在交通便利并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适当地点进行建设,场地设在地面一层或二层,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上,可与儿童之家等场地共建共享。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专供婴幼儿公共活动的空间,要求空气流通,地面应经过软化处理,平整、防滑、无尖锐突出物,墙面有安全防护。
(五)问:婴幼儿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驿站如何运行?
王辉军:要实现师资共享、活动共办,活动场所要定期开放,每月活动不少于两次,每次半天。指导分中心和服务驿站要相对固定师资队伍,并提前公示活动内容和课程,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长参加。参加活动的家长要登记签名,遵守活动场所制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文明礼貌、和谐相处。活动对象主要为0-36月龄宝宝家庭,原则上每次婴幼儿参加人数不多于15人,进入指导分中心和驿站前要测量体温,活动期间家长要全程陪护孩子,确保安全。
(六)问:婴幼儿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驿站课程设置有哪些?
王辉军:课程设置丰富多彩、形式各样,主要分为三大类:
1、开设“父母课堂”、儿童早期发展游戏、绘本阅读、美术涂鸦、亲子互动等课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以各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作为婴幼儿家长学习交流科学育儿知识的平台,通过科学育儿讲座、话题讨论、咨询服务、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方式,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3、依托路桥区科学育儿云课堂、中计协“向日葵计划”农村科学育儿教材、台州市网上家长学校、区家庭教育微课堂等平台资源,定期组织辖区婴幼儿家长收看或及时转发相关家庭养育课程,加强辖区婴幼儿家长的亲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