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虽然路桥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轻、中度污染天气偶有发生,秋冬季的环境质量是决定能否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关键。在此背景下出台秋冬季大气污染措施非常有必要。
二、出台目的
全面完成《路桥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考核任务。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路桥区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微克每立方米,重污染天气零发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关于编制重点区域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浙大气办函〔2018〕5 号)、《关于编制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台五气办2018〕15号)、《2018—2019 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关于编制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浙大气办函〔2018〕5 号)、《台州市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台政办发〔2018〕81 号)
四、重要举措
主要从“三线一单”编制、产业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等优化整体布局,减少污染物产生;通过“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业炉窑及VOCs专项整治规范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同时加强部门间合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共同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五、适用范围及时间
适用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路桥区全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
六、解读机关
路桥区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8258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