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公质量,现将《横街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0年4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横街镇人民政府,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652378。
横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横街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ABC分类管理精准防控,巩固近年来全区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打赢全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年,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机制、强化深层次领域消防治理、实现精准常态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助力我镇平安创建,为我镇平安创建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防大火、压总量,除隐患、减存量,提本质、建样板”为目标,按照《横街镇深入开展五大领域消防安全精准防控攻坚战实施方案》(横政〔2019〕59号)要求,以ABC分类管理、梯次整治和示范创建引领实现火灾隐患和风险全面精准防范;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时刻绷紧平安之弦,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国两会结束前,确保全镇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有效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大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路桥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路政办发〔2018〕74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构建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消安委办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压实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各村(居)深化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属地责任”的要求,以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形式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患问题,将涉及民生的消防领域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镇消安委办要前移“事后追责”、强化“事中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办法。二是压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针对本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要压实部分业态领域所属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突出行业政策引领,强化消防工作落实,要每半年向镇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广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完善消防产品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经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办〔2020〕13号);相关部门要从严依法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各行业部门要主动厘清各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发挥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作用。三是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制度,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单位管理水平。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二)实施火灾隐患分类治理攻坚大行动。按照ABC分类管理模式,继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党的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一是实行“五大领域”隐患清剿攻坚行动。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信息化手段,全面复核登记出租房,确保红色类(C类)出租房及时销号。紧盯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2020年5月底前复查率100%、整改率100%;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确保8月底前整改率100%;加强3人以下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继续深化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工作,确保“两率”达到100%;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及C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12月底前,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显著位置设置“三提示”标识;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在全镇养老机构中完成安装智能预警系统。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深化生产企业和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实现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行动完成率50%,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继续加强规范易于引发火灾的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和电镀企业等特殊工艺环节、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结合上述党的五大领域整治进度,实行隐患清单倒排整改制和红牌销号“清零”攻坚行动。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商业综合体、独居老人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待拆迁区以及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消防安全预判预警和治理工作;加强城镇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程;在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预警、智慧用水等智能防控手段。从源头上加大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的治理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环节电气质量违法行为;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三提示”标识;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督促加快消防领域历史遗患治理工作,实行一案一策,以季、年为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解决。三是实行重点村(居)和重大火灾隐患摘牌攻坚行动。进一步健全省、市、区级消防安全重点村(居)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救援力量、消防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结合火灾高发或行业领域,实时加强挂牌督办整改。四是深入推进示范创建行动。在全镇深入推进“出租房消防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20%以上村(居)“出租房消防安全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同时,在九小(合用)场所领域积极推进“示范街”创建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2条以上“示范街”创建工作;在生产企业领域积极推进“示范园区(工业点)”创建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1个以上“示范园区(工业点)”创建工作;在高层建筑领域鼓励开展“示范(高层建筑)小区”创建活动。
(三)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固本大行动。继续强化消防队伍建设,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动各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一是继续推动消防规划调整和实施工作。修订完善消防专项(专篇)规划。二是推动镇消防监督队伍全面履职。深化《关于加强全区基层消防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路区委办发〔2019〕70号),确保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能;优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继续深化“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建设。12月底前,完善各村(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镇专职消防队全部纳入统一指挥调度范围,逐步吸纳民间救援组织进入常态化执勤调度范围,确保第一时间接警处置;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运行;强化村(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回头看”,确保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等落实到位;定期拉动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处警反应能力,8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消防队伍岗位技能竞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先导大行动。持续深化每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大体验活动,强化各类人群消防安全业务大培训。一是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性火灾特点,提前谋划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生命通道畅通、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教活动,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全面深化与各媒体消防宣传合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要推动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要求,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每月组织媒体开展隐患曝光行动,深化有奖举报机制,以曝光促整改,广泛开展火灾警示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提升民众消防安全知晓率。二是规范消防体验平台常态运行。发挥好区、镇、村三级消防教育体验平台作用,制定年度消防体验计划,按月逐步推进,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天,开放情况纳入浙江省消防宣传工作管理系统,每月通报运行情况。做好消防体验室、消防体验点建设和升级改造。三是实行精准消防培训教育。通过案例警示、现场说法和网络培训等形式突出提高居住出租房、农村老年人群和外来人员等特定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开展“百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实行精准“点对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建立一支消防培训师资队伍,12月底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人员、村(居)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党政领导消防安全精准管理能力、行业部门精准监管能力、基层网格员精准督改能力、社会单位隐患精准查改能力。
(五)实行消防常态机制推广大行动。一是健全常态执法机制。建立各行业部门之间联合检查、执法打击、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行业部门执法合力。常态化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高压打击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无效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现象,完成年度委托执法任务。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及时有序调整现有人海战术、疲劳战治理模式,6月底前,完善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全科网格消防工作手册》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推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合用)场所、生产企业等各领域ABC分级管理,逐步实现从“粗犷式整治向长效精准式治理”转变。三是加快消防治理与产业转型升级对接。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9号)、《台州市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4号)、《台州市100个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和投运项目实施方案》(台小微工业园办〔2020〕2号)、《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改拆办〔2017〕65号)、《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和《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试行)》(台政办函〔2018〕43号)精神,继续落实“民房限高限层、小微企业进园区、职工住进宿舍里、违章建筑拆除”等政策,规范已建成充电桩的运行管理使用,推动企业设置集中智能充电桩。同时,要在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同步出台消防治理源头管控举措,并将消防治理与政府当前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有效对接融合,确保同步规划、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3月底前)。各村(居)、各单位及各办要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1月底)。各村(居)、各单位及各办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分解和措施落实;镇消安委将实行常态督导暗访,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组织检查验收,点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安委专门成立横街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领导小组,镇长王江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吴杨波为副组长,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办主任王国文担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村(居)、各单位及各办要明确职责,加强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各单位、各办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深入一线,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消安委办将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暗访、通报点评作用,优化消防工作考核机制,突出考核整改缓慢或未整改领域的导向作用。要组织相关单位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路桥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路桥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 工作措施 | 工作任务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一、开展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大行动 | 1.压实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 | 深化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路桥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路政办发〔2018〕74号)。 | 12月底前 | 党政办
|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责任”的要求,以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形式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患问题,将涉及民生的消防领域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 | 每半年 | |||
消安委办要前移“事后追责”、强化“事中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办法。 | 行动期间 | 镇纪委 | ||
2.压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 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针对本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要压实部分业态领域所属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突出行业政策引领,强化消防工作落实。 | 行动期间 | 组办 应急办
| |
要每半年向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 | 每半年 | 应急办 | ||
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广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行动期间 | 社会事务办 | ||
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完善消防产品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 市场监管所 | |||
经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办〔2020〕13号)。 | 派出所、应急办 | |||
相关部门要从严依法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 应急办、 综治办 | |||
行业部门要主动厘清各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发挥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作用。 | 镇各线、 各部门 | |||
3.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健全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推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 | 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 ||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制度,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单位管理水平。 | 行动期间 | 镇各线 各部门 | ||
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 11月底前 | 镇各部门、镇应急办 | ||
二、实施 火灾隐患治理攻坚大行动 | 1.实行“五大领域”红牌销号攻坚行动 | 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信息化手段,全面复核登记出租房,确保红色类(C类)出租房及时销号。加强3人以下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 行动期间 | 各村(居) |
紧盯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2020年5月底前复查率100%、整改率100%; | 5月前 | |||
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确保8月底前整改率100%; | 8月前 | |||
继续深化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工作,确保“两率”达到100%;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及C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12月底前,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 | 12月底前 | 城建办 | ||
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全区所有养老机构中完成安装智能预警系统。 | 社会事务办、农办 | |||
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 | 农办 | |||
深化生产企业和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实现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行动完成率50%,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 |
镇应急办 农办 | |||
继续加强规范易于引发火灾的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和电镀企业等特殊工艺环节、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 | ||||
2.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 | 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商业综合体、独居老人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待拆迁区以及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消防安全预判预警和治理工作;加强城镇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程;在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预警、智慧用水等智能防控手段。 | 行动期间 | 城建办 | |
12月底前,落实老旧小区消防车道、消防管网等基础设施增配改造任务。 | 12月底前 | 城建办、自来水厂 | ||
从源头上加大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的治理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环节电气质量违法行为。 | 行动期间 | 市场监管所 | ||
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三提示”标识;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 | 应急办 | |||
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 ||||
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 | ||||
加快消防领域历史遗患治理工作,实行一案一策,以季、年为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解决。 | ||||
3.实行重点镇(街道)和重大火灾隐患摘牌攻坚行动 | 进一步健全省市消防安全重点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救援力量、消防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区消安委办实行分片包干、每月帮扶指导制,提升重点乡镇(街道)火灾防控水平,12月底前,确保完成整改验收工作。 | 12月底前 | 应急办 | |
紧盯政府挂牌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及23家区级挂牌重点隐患高层建筑(路政研督查〔2019〕16号)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技术指导,确保按期摘牌销案。 | 11月底前 | |||
结合火灾高发或行业领域,实时提请政府或消安委挂牌督办整改。 | 行动期间 | |||
4.深入推进示范创建行动 | 在全区深入推进“出租房消防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在2020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完成20%以上村(居、社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 | 11月底前 | 综治办 应急办 | |
在九小(合用)场所领域积极推进“示范街”创建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完成2条以上“示范街”创建工作; | 11月底前 | 城建办 | ||
在生产企业领域积极推进“示范园区(工业点)”创建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完成1个以上“示范园区(工业点)”创建工作; | 11月底前 | 应急办 | ||
在高层建筑领域鼓励开展“示范(高层建筑)小区”创建活动。 | 11月底前 | 城建办 | ||
三、夯实 消防基层基础固本大行动 | 1.做好消防规划调整和实施工作 | 修订完善各镇消防专项(专篇)规划。 | 6月底前 | 应急办 城建办 |
加快完成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 | 12月底前 | |||
积极参与专题研究部署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 ||||
2.加强镇(街道)消防监督队伍全面履职 | 深化《关于加强全区基层消防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路区委办室〔2019〕70号),确保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能。 | 6月底前 | 党政办 | |
优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6月底前,省市重点镇(街道)要落实专职网格员,明确消防职责和工作要求。 | ||||
加强以每千人为单位的“夜巡、打更”队伍建设,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 行动期间 | 党政办 | ||
3.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 继续深化“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级119接警调度指挥中心建设。 | 12月底前 | 应急办 | |
12月底前,全区一、二级(包括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完成提档达标任务。 | ||||
镇专职消防队全部纳入统一指挥调度范围,逐步吸纳民间救援组织进入常态化执勤调度范围,确保第一时间接警处置。 | ||||
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运行。 | 6月底前 | 应急办 | ||
强化村(居)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回头看”,确保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等落实到位;定期拉动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处警反应能力。 | 行动期间 | 应急办 | ||
8月底前,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一次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消防队伍岗位技能竞赛;10月底前,开展全区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岗位技能大比武竞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 10月底前 | |||
四、深化 消防宣传教育先导大行动 |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 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性火灾特点,提前谋划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生命通道畅通、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教活动,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 每月 | 应急办 |
全面深化与各级媒体消防宣传合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教育部门要推动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要求,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 行动期间 | 教育部门 | ||
每月组织媒体开展隐患曝光行动,深化全区有奖举报活动机制,以曝光促整改,广泛开展火灾警示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提升民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 每月 | 应急办 | ||
2.规范消防体验平台常态运行 | 发挥好区、镇(街道)、村三级消防教育体验平台作用,制定年度消防体验计划,按月逐步推进,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天,开放情况纳入浙江省消防宣传工作管理系统,每月通报运行情况。 | 行动期间 | ||
做好消防体验室、消防体验点建设和升级改造,6月底前,规范运行区级消防教育馆、10个镇(街道)消防体验室 | 6月底前 | |||
12月底前,全区完成不少于10个村级消防教育体验点建设任务,力争对居住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实行注册式消防体验全覆盖,推进消防安全码管理。 | 12月底前 | |||
3.实行精准消防培训教育 | 通过案例警示、现场说法和网络培训等形式突出提高居住出租房、农村老年人群和外来人员等特定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开展“百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实行精准“点对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行动期间 | ||
探索建立一支消防培训师资队伍,12月底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人员、村(居)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党政领导消防安全精准管理能力、行业部门精准监管能力、基层网格员精准督改能力、社会单位精准查改隐患能力。 | 12月底前 | |||
五、实行 消防常态机制推广大行动 | 1.健全常态执法机制 | 建立各级政府行业部门之间联合检查、执法打击、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行业部门执法合力。 | 行动期间 | 相关部门 |
强化基层镇(街道)消防业务执法培训,提高消防执法办案履职能力,6月底前,镇(街道)完成委托消防执法规范运行,并常态开展消防执法工作,高压打击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无效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现象。 | 6月底前 | 应急办 | ||
公安部门要发动公安派出所继续加大一线消防拘留保障力度,用足用好“查、改、罚、停、拘”等法律手段。 | 行动期间 | 派出所 | ||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 | 及时有序调整现有人海战术、疲劳战治理模式,6月底前,完善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全科网格消防工作手册》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 6月底前 | 综治办 | |
深化推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合用)场所、生产企业等各领域ABC分级管理,逐步实现从“粗犷式整治向长效精准式治理”转变。 | 行动期间 | 应急办 综治办 城建办 | ||
3.加快消防治理与产业转型升级对接 |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9号)《台州市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4号)《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42号)《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改拆办〔2017〕65号)《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和《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试行)》(台政办函〔2018〕43号)精神,继续落实“民房限高限层、小微企业进园区、职工住进宿舍里、违章建筑拆除”等政策,规范已建成充电桩的运行管理使用,推动企业设置集中智能充电桩;同时,在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同步出台消防治理源头管控举措,并将消防治理与政府当前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有效对接融合。 | 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