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路桥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业和水利局
2021年3月19日
路桥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方案
为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切实加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点位
根据路桥区内用于灌溉的河道分布情况,设置2个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固定监测点,分别为路桥街道南官河下里桥断面和蓬街镇青龙浦三条埠头断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水质动态监测点点位。
二、监测频次
根据当地主要作物灌溉用水时间,分别安排3月、7月、11月对2个水质固定监测点进行采样,全年共计采样6频次。
三、监测项目及结果评价
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及周边企业排放废水中的特征污染因子,监测项目为:pH值、水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化物、全盐量、总铅、总镉、六价铬、总汞、总砷、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铜、总锌、总镍,共计22个项目。
路桥区环境监测站在完成样品监测后,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四、质量保证
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五、责任分工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路桥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送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并抄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灌溉水源周边涉水重点企业的排查,依法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确保辖区农田灌溉水安全。
2、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根据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情况,及时做好农田灌溉水使用的指导工作。
3、各镇(街道)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灌溉水水质监测、管理和指导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内容和相关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以及各镇(街道)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和管理工作。
2、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沿河企业(个人)的环保意识,做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从源头上提高我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