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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55929221K/2021-150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公开日期: 2021-07-12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12 14:23 访问次数:

关于要求简化手续,推进“最多跑一次”的建


“最多跑一次”改革,将群众办事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老百姓的好评。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跑的次数减少了,但在一些项目的办事中,还存在着资料重复、要求过多,给群众的办事带来不少困难。以领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一是既要提供户口簿又要出示结婚证;二是既要提供购房合同又要出示交款发票甚至还银行小票;三是公积金要返回国有四大行之一,而不能汇到原来的工资帐户,否则不予办理。广大群众希望进一步减化手续,实理真正的“最多跑一次”。

为此,我们建议:

一、减少不必要重复的材料。对群众办事项目所要提供的材料作出比较规范的规定,去除重复不必要的材料。如证明夫妻关系只要出示户口簿或结婚证之一即可。

二、降低过高的要求。清理办事过程中的过高要求,减少群众不必要的麻烦。如领取住房公积金只要返回原工资账户就行,没有必要一定是四大国有银行的账户。

三、减少资料复印数量。有些办事项目,只要将过程审查清楚,符合事实、符合相关规定即可,没有必要留那么多的资料复印件,虽然是免费的,但也是浪费资源,大部分事项只要留部分电子档案即可。

答复意见:

夏发青、金晓慧、张卫群等3位

你们在路桥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简化手续,推进“最多跑一次”的建议 》(第17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如证明夫妻关系只要出示户口簿或结婚证之一即可”建议

“一证通办”系统开通以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如户籍、婚姻等信息由工作人员通过“一证通办”获取)。

“一证通办”系统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事项”都纳入“住房公积金购房一件事”办理,只需提供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其中,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要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工作人员需要通过“户口簿”核查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通过“结婚证”或“离婚证”核查当下婚姻信息和确定贷款抵押人的信息。因此,职工在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时需要同时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二、关于“既要提供购房合同又要出示交款发票甚至银行小票”的精简建议

“一证通办”系统同样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职工办理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如购房、户籍、婚姻等信息由工作人员通过“一证通办”获取);

“一证通办”系统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时,按照《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台房金管〔2021〕3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需提供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发票。

此外,为铲除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要求对异地购房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往的做法是与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再通过其到当地不动产信息中心协查购房真实性,审查环节过多导致审批时间过长。考虑到真实性购房会产生大额资金流动,为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提取即办,《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台房金管〔2021〕3号)第十二条第九款规定浙江省行政区域外购房还需提供购房资金来源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提现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

三、关于的“公积金要返回四大银行”简化建议

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路桥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了所有银行的提取即时到账功能。近期,为进一步了满足职工“掌上办”和“网上办”的需求,省委推出“数字化改革”工程,全省公积金中心也都按要求全面启用浙江省政务2.0系统。但新系统尚处开发完善中,目前只完成了四大国有银行的系统对接,所以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暂时只能提取到四大国有银行。提取覆盖所有银行的需求我们已向上一级部门反馈,相信随着系统开发的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功能会越来越完善。

    

    感谢你们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君

联系电话:82409008  邮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1627


信息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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