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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目录】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文件精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专题学习。市级各单位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见附件)中上级对口单位涉及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及时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解读和培训,熟悉清单事项措施,了解清单对应的政策法规,正确理解使用清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审批。
二、做好宣传公开。市级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打好基础,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要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网络媒体等平台向市场主体、社会群众宣传普及清单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清单的知晓度与法治观念,实现清单禁止事项不用跑,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利民。
三、做好组织实施。市级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进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评估等工作,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做好监督反馈。市级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级各单位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请各单位在2021年1月18日前,将清单以外事项是否有因拒绝企业准入被投诉情况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联系人:金敬华 联系电话:88511672
市商务局联系人:谢文晔 联系电话:88811527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2020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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