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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002691722B/2021-15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21-07-02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五次党代会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02 15:43 访问次数:

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1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外,还涉及到了“换电”规划,完善储能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及车路协同等基础设施。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全新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再度成为了各地拉动经济和消费内需、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2020年,在全市汽车销售同期下降4.6%情况下方林汽车产业集聚区稳中求进、转型升级,引进了特斯拉、小鹏汽车、广汽新能源、东风赛力斯,宝能汽车等新能源品牌,销售额同比增加6.3%,为我们路桥打造新能源汽车销售窗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导向缺乏引导,公共充电站网络不完善,市场化充电桩分布不科学、公共桩电价1.7元/度左右费用太高(温州1元/度)等因素限制,对于品牌的引进和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集聚带来很大的影响。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支持力度,出台路桥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区别于传统汽车优惠政策,对于新能源品牌落户集聚区设立总公司的给予土地支持、税费优惠或返还;对集聚区的招商引资给予支持和贴补。

二、调动政府资源加大充电桩的安装力度。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配套设施建设极为关键,是推动消费者认可、购买新能源车,以及优化消费者使用体验的重要环节。比如金华市政府从2016年就启动打造“城区10分钟、郊县20分钟”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已建成充电站100多座,公用充电桩2.4万个;其中东阳就有专用充(换)电站就有8座,公用充电桩就有1600个以上。因此建议:一是规定新建小区应保证每一个车位都可以安装充电桩;老旧小区由政府投资进行电力扩容,并逐步按比例安装公用充电桩,比例可以逐步提高;二是政府统筹加快充电站、换电站建设,提高新能源自主品牌充电桩占比。

三、推动出租车电动化步伐,调动社会资源给予支持。除资金和基础配套设施支持外,通过政府导向给予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倾斜,例如规定1-3年内出租车需进一步电动化并且明确更换比例,在社会资源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划拨一部分路边停车位免费使用,同时政府对停车费、充电费给予优惠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日常使用成本。

答复意见:

林荣辉、吴凌飞、蒋耿亮、解崇军、管敏富、戴晓波、方中华、梁  红、王相春、胡三争等10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五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支持力度 打造新能源汽车窗口的提案》(第24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3191量,其中私家车车1996辆。我区已建成分散式公共和专用充电站站点14个,自用充电桩939个。公共和专用充电站主要由国网台州路桥供电公司、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投资建设运营,主要站点有黄石公园充电站、中央山公园充电站、区政府外停车场充电站、区行政服务中心充电站、居然之家充电站、汤臣一品充电站等。

二、我区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开展充电桩建设,一期建设快充站点55个(约554个快充桩),总投资约6500万元。新建住宅小区方面,在规划条件设定中明确要求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经小区业主同意后,可向区住建局申请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

三、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应用,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据了解,省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涵盖停车、充电等方面。另外,《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台政办发〔2020〕33号)已对企业总部的相关政策作了规定。

感谢你们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章双斌

联系电话:0576-82440979              邮  编:318000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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