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锭设备更新和2.8万吨压铸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 年 7 月 2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锭设备更新和2.8万吨压铸件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号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再生铝合金锭10万吨、铝合金压铸件50万件(折合重量约1万吨)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种类等进行整体调整,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8万吨铝压铸产能。。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铝熔炼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活性炭棒吸附+旋流板塔二级除氟”处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炒渣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保温炉加热废气收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铝锭熔化废气收集后经“冷却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泵提回用于废气喷淋工序。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3、废铝分拣杂质、废耐火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硅)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车间地面集尘灰(铝灰)、除尘铝飞灰(含活性炭)、除尘铝灰、废布袋、铝炉渣灰、脱模废液、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包装桶、废包装袋(除渣剂、精炼剂)、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油脂、炉渣、沉渣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堆场必须防风、防雨、防晒;堆场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同时应配备泄漏液体收集装置。4、尽量采购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针对高噪声设备需要设置隔振底座,高噪声车间内设置吸声、降噪材料,加强日常管理,以降低企业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