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校经济困难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怎么办?
答:在开学报到当天,学生可通过所在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道注册,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路桥区户籍的学生,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镇(街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还可以向所在镇(街道)慈善分会申请慈善大学生助学项目。
问:我省普通高校学生可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我省建有完善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项目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校内资助等。
问: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1.中职免学费:我省对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2.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3.中职国家奖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发放奖学金。
问: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杂费(在各类民办学校或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就读的资助对象,其免费额度可按当地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确定);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