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提高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的建议
路南街道代表团 官卓娅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路桥区自2004年开始对60岁以上未享受补偿的农医保参保者进行免费体检。2006年,区府办下发《台州市路桥区农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对成年农民、7岁以下儿童和中小学生开展第一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每两年一轮。2015年路卫发〔2015〕31号文件要求,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作相应调整: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并要求60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90%以上。2020年路卫发〔2020〕38号文件要求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体检经费标准不变(依照路卫发〔2015〕31号执行),规定对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医共体总院设立常年体检点,协助分院开展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
1.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括:
60岁以上老人: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结合胆红素、白蛋白)、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氮、血清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2.自愿人群体检项目包括:
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二、体检经费标准、资金安排与结算
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成年人每两年一次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一年一次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一年一次15元。
体检资金纳入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新农合筹资标准含农民健康体检补助。体检费用根据体检人次按体检经费标准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体检单位根据健康体检结果,整理体检资料,统计体检人数,每年体检结束后,与财政部门结算体检经费。
实行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关键一步;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对百姓的生命健康起到了一定保护作用,随着时间的延伸也暴露了一些新问题:
1.我区目前执行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是浙江省最低标准。进入新时代新阶段30-50元能做什么体检项目?从目前的医疗定价标准来看,光做一个肝胆超声就要68元,整个的项目收费要150元以上——这还不包括物理体检的费用。目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每年要花2个月以上、个别甚至要花半年的时间在医共体总院设立常年体检点,投入大量的人力参与体检工作,整体的成本已经超出了政府拨付的经费,这势必会挫伤医院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整个体检工作的良性开展是不利的。
2.从体检项目来看,60岁以上老人常见的肿瘤检查未涵盖。其中,心肺脑除了心电图也因为经费的问题未包括,这对体检筛查的意义就打了折扣。
3.另外,政府对成年人的体检还是重视不够的。2012年以前是一视同仁,有一定的考核要求,2012年以后变成自愿原则了,每两年进行一次。30元的体检经费所对应的体检项目对体检对象带来的吸引力很低,所谓的健康体检太低端也就变成了形式,所以不被中青年接受。而目前工作的快节奏、生活的不规律往往使中青年群体成为肿瘤、心脑血管、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的高发人群。
从上可知,我们目前的体检是低水平的。当然,有些村的当家人还是非常关心村民健康的,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增加体检经费,保证体检质量。
为了继续提升“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专项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疾病检出率、降低漏检率、保护民众健康,向区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加大财政投入。60周岁以上增加体检项目,提高体检经费标准(提高到80元),全区每年需增加经费约150万元。
2.扩大体检的受众面。将中青年再次纳入重点免费体检人群,并提高标准(提高到50元),全区每年需增加经费约25万元。
答复意见:
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官卓娅、李胥平、阮宗华、陈礼富、朱家彬、杨义辉等六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的建议》(第2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5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儿童、老年人体检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由省级部门确定,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体检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统一实施。体检经费标准全省统一规定,由各地医保基金支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也注意到目前的儿童、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体检项目已不能满足所有居民的健康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也感受到部分群众接受度不高。部分镇(街道)在努力组织动员情况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仍达不到上级要求。区卫健局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向省、市卫健委反映要求增加体检内容、经费。省卫健委与相关部门讨论后,综合考虑浙江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负担能力差距较大,同时不同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也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全省继续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来提供体检服务。
区卫健局就此建议征求区财政局、区医保局意见,区财政局、区医保局认为路桥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标准是根据省市文件确定,路桥区不能轻易提高标准。根据国家财政[2020]164号文件规定,各地民生标准不得高于省定标准,已高于的不得再提高。免费体检为民生项目,路桥区如需提高需报省政府批准。且成人的体检根据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体检费用可以在历年账户余额里支付。
今后我们将继续向上级卫健委、医保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早增加体检项目、提高体检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你们对路桥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何朝阳
联系电话:89229313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