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路桥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09 10:36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出台目的、制定依据

根据、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千万工程”的总要求,为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草了《路桥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我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422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和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共10条,明确了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需符合的原则、流程及项目验收的程序。项目要由各行政村申报,经镇(街道)党委、政府确认同意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后下达,建设期为一年,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三章补助范围和标准共3条,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包括区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和运维、区级美丽庭院示范村和示范户等。区级精品村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和人口数量给予差异化补助,最高补助400万;市级精品村单独创建,区财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已创建区级精品村再创建市级精品村的,在享受最高补助400万的区级补助资金基础上,再享受市级补助资金;市级精品村运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年,美丽庭院达标村最高补助20万元。

第四章资金管理明确了资金的使用程序和绩效要求,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专家情况

专家名字及职务:马骏,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社会事业发展科科长

联系电话:82439091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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