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对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21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凝心聚力抓好春运工作
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今年春运还要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聚集风险、加强防护措施是今年春运的主题。在春运和防疫双重压力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强化组织领导,紧盯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根据研判,2021年春运较去年推迟了18天,学生流将于春运前完成,务工流也将于春运前提前启动,同时受疫情影响,我区提倡务工人员在路桥过年。要科学研判春运形势。预测2021年春运40天我区的道路旅客运输客运量会继续减少,约在297万人次(其中城市公交客运量185万人次;出租车客运量78万人次;长途客运发送量4万人;短途客运量30万人),是往年的70%左右,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春运期间可能面临降温雨雪天气,气象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这对客运车辆安全行驶将造成重大影响,要做好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加强组织领导,适应春运发展形势。各级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健全春运工作机构,加强监测分析和工作落实,保证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努力把春运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有成效。区春运办要抓好综合协调,密切掌握春运动态。春运期间,公路、道路运输、铁路、港航、机场等单位要在每日上午9点前向区春运办报送前一日客流(车流)情况,一旦出现重特大事故、疫情以及雪阻、路阻、船舶停航或严重拥堵超过5公里、旅客大量滞留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区春运办应急值班电话:82449099,传真:82449099或82447622。
二、从紧从严,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今年春运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防疫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交通是防疫的“大门”,要继续打起十二分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责任上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确保路桥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当前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发作态势,春运到来后人员聚集流动增加,加大了疫情防控难度,各级各部门必须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切实担起责任、抓好落实,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在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春运及疫情防控大数据预测分析,提升春运及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和应急预警能力。按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倡导“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返乡”,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就地过年。
要坚守机场、铁路、客运站防控卡点,从严从紧加强重点人群精密智控,牢牢守住交通大门,决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要落实“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确保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管得牢、控得住、能放心。要从严从紧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机场、铁路、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和点位,全面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措施,严格落实到位。要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完善道路交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和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工作指导,促进防控、消杀工作科学、规范、常态化开展。
三、警钟长鸣,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安全
(一)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9 年发生的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去年发生的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都已经发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的重中之重。要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切实加强GPS联网联控工作,做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提醒。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制度,细化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查堵措施,严防危险品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督促加强站内高峰期秩序引导和维护。要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要做好突发天气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桥梁、隧道、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加强对公路主干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有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统筹协调,优化运力组织衔接
(一)切实加强运力保障。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段的运力投放和运输组织,增开道路班线客运加班车和包车,发挥道路运输兜底作用,最大限度满足春运道路运输需求,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二)加强旅客联程联运。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铁路、民航的对接,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与铁路临客列车、民航加班机等的衔接,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科学调配出租车运力,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道路治堵保畅。为预防出现拥堵情况,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提前研判易拥堵点、易拥堵路段,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加大ETC推广应用力度,制定完善严重拥堵应急预案,做到预防为先、快速反应;要强化火车站与城市公交的协同衔接,建立班次对接机制,对晚点列车将加开公交车班次,提前和延长公交运营时间,确保旅客及时方便乘车。
五、打造品牌,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一)优化售检票等重点环节和区域的服务举措。道路客运企业要持续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提高班次可售率,积极开展电子客票推广应用。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加强站场环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减少旅客安检次数。
(二)加强对重点群体的针对性服务。区总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企业等,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协调对接购票、包车包机等服务,引导安全出行、错峰返乡。
(三)深入实施志愿服务。区春运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在拓展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参与、丰富春运内涵的重要作用,积极将志愿服务纳入春运各项安排,会同团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探索建立春运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服务岗位提供、志愿者招募、专业培训、工作生活保障、激励表彰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六、用心用情,营造温暖和谐氛围
(一)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强化正面宣传,加大春运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掘春运故事,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制作春运文化精品,将春运打造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和平台,增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春运的科技内涵、文化内涵、时代内涵。
(二)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
(三)关心关爱一线职工。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机场、码头、车厢,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春运结束之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附件:1.路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2.路桥区2021年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路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罗华迪
副组长:项晓峰 区府办
章明达 区交通运输局
陈妙才 区公安分局
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气象局、区供电局、区邮政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治堵办分管领导,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公路管理局、区港航管理处、台州海事局金清海巡执法大队、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路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巴士三公司分管领导。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章明达兼任。
附件2
路桥区2021年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预案
(2021年1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应对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危害和影响,确保2021年春运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春运办指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路桥区2021年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路桥区春运工作机构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单位应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根据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单位如下:
组 长:罗华迪
副组长:项晓峰 区府办
章明达 区交通运输局
陈妙才 区公安分局
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气象局、区供电局、区邮政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治堵办分管领导,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管理处、台州海事局金清海巡执法大队、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路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巴士三公司分管领导。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章明达兼任。
第五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在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电话:82449099。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第六条 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相应成立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并报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第七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为:
运输保障小组: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管理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路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客运南站)、路桥区金清客运中心、台州市公交巴士三公司。
道路保障小组: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治堵办、区交建集团。
维稳保障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海事局金清海巡执法大队、各镇(街道)。
后勤保障小组: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局、区商务局、区邮政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市国际会展中心、路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客运南站)。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八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全区灾害天气信息、疫情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及时汇报道路运输情况,传达工作指示,检查本方案实施情况。
第九条 运输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道路客运旅客的安全运输保障,加强对进站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落实交通运输部“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要求,严把春运安全关。
2.根据公路通行情况及班车运行时间,合理增开班线,科学调配运力,努力提高客运车辆的利用率,在客流高峰期间,通过增加班次密度,长班客车加开短途班线,提高运送效率。
3.组织做好对应急运力的检查、保养工作,随时准备参加应急运输任务,确保旅客及时运输。
4.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严厉打击黑车、黑点、黑段等破坏客运秩序行为,确保春运联合执法平稳有序,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5.因道路交通不畅通,车站旅客滞留超过500人以上时,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一是保证客运站内空调开放,做好夜晚滞留旅客保暖工作;二是客运站备足食品和饮用水,并保证开水充足供应,方便旅客保暖和饮食需要。中长途班车发班前要备好食品和饮用水,以备公路堵塞时应急需要;三是及时发布各地公路通畅情况;四是加强运力调配,及时疏导旅客。
6.各车站发生旅客滞留时,原则上由各车站负责组织实施;发生严重旅客滞留时,可以通过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调用路桥运输公司、台州市雄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疏运旅客。
7.每天下午4点前向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报送旅客发送情况和车站滞留旅客情况。
第十条 道路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交警部门的职责:
1.负责对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防止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负责对重点路段的巡查,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清障和车辆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4.负责对国、省道因恶劣气候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车辆拥堵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疏导国省道上拥堵的车辆。
5.每天下午4点前向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国、省道公路车辆通行状况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二)公路部门的职责:
1.负责对所管辖的国、省道和地方公路路面和公路设施的维护,确保车辆畅通行驶。
2.做好融雪剂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加强破坏冰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严阵以待,随时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国、省道和县乡公路造成的严重影响,确保国、省道和县乡公路畅通。
3.当公路气温低于零摄氏度,路面出现结冰,影响车辆通行时,立即启动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春运应急预案,抛撒融雪剂,确保车辆安全通行;气温继续下降,路面出现严重结冰情况时,立即调动破冰机械设备对路面进行破冰,同时,配合交警部门有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4.每天下午4点前向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报送国、省道和地方公路车辆通行状况和公路破冰进度。
第十一条 维稳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春运期间社会治安和春运秩序。
(二)负责宣传国家春运政策。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
(三)根据区春运办的指示,加强对汽车客运站、港口等重点场所的治安防范,维护好春运秩序。
(四)负责对城区主要道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查,防范盗、抢等刑事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乱涨价行为;加强对各汽车站执行国家春运票价情况的检查,落实国家春运票价政策,保障旅客的利益。
(六)负责企业外地民工劝返,制定相应的用工补贴政策,减少民工返乡数量。
第十二条 后勤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春运期间重点物资的供应,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二)负责组织公路融雪剂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保证公路融雪剂的供应。
(三)气象部门负责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报送预警信息;每天下午4点前向区春运办发送近期天气预报情况。
(四)卫健部门负责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每天下午4点前向区春运办发送近期疫情情况。
(五)出现旅客滞留情况时,及时为滞留旅客提供基本的衣物、食物和医疗救助服务,并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防重大疫情发生。负责生活困难旅客和转运旅客基本食宿费用补贴。
(六)对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安置,由组织企业接回,必要时,应就近启用简易场所妥善安置滞留人员。
(七)发现体温≥37.3℃的旅客,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及时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处理响应程序。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或应立即组织相关应急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各应急小组应急响应程序
(一)各汽车站发生旅客滞留情况时,运输保障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对滞留旅客的疏导,道路客运部门立即启动公路客运春运应急预案,全力疏导各汽车站的滞留旅客。
(二)发生冰雪封路或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时,公路保障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投入抢通中断的公路,交通、交警部门要立即启动春运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展开对交通事故伤员救助、交通疏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国省道和地方公路春运应急预案,全力抢通中断的公路交通。
(三)发现体温≥37.3℃的旅客,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及时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司乘人员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送至车厢隔离区进行隔离,并以最快方式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运输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其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信息向卫健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四)维稳保障小组立即加派警力加强对汽车站及周边的治安防范,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制止、打击扰乱春运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五)后勤保障小组立即组织救援物资的发送,及时向滞留旅客提供基本的衣物、食物和医疗救助服务,做好旅客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第十五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支持与反馈
第十六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向区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名单和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配套制定相应的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八条 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区春运恶劣天气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