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1-1516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21-09-17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政发〔2021〕12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河西未来社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17 10:56 访问次数:

为顺利推进河西未来社区项目,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拟对河西未来社区范围内实施改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银座街、西至南官大道、南至富仕路、北至南官河,区块四至范围见下图表。

二、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的析产分户、赠与行为;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继承、买卖过程中将房屋整体分割成多套;

(五)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变更;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支持河西未来社区项目建设,大力配合征收单位的工作。

特此通告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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