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优质,满足广大群众出行和物质运输的需求,按照上级有关春运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我区春运的基本形势和特点
调查预测,2016年春运期间,我区道路客运量约为100万人次(不含出租车、公交车),春运期间返乡外来工约有25万人次(主要流向是湖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贵州等省)。我区春运可投入客运班车318辆、总座位12732座,出租车546辆,公交车191辆。
今年春运主要呈现八大特点:一是公路客流以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外出经商流和旅游流为主,由于近年来台州动车班次的加密,加之互联网等购票的方便,使学生流等使用新型支付方式支付购买车票的人群加多,预计动车沿线的公路客流比往年减少;二是今年“三改一拆”等政策的贯彻落实,路桥区家庭作坊式企业纷纷关停,民工客流不会出现大的增长,主要方向仍以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为主;三是学生客流由于本地高校在春运前放假,将出现减少,节后外出求学人员基本持平,主要方向为杭州、上海、北京等地;四是探亲流将贯穿春运全过程,主要方向为市区内短途及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因处于动车沿线,且有高速免费通行政策,预计客流会继续下降;五是外出经商客流主要集中在节后,方向为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六是旅游客流由于假期制度调整,春节黄金周前移,预计旅游客流将以短线客流为主,群众自驾出行增多,道路通行压力较大,总量基本持平;七是7座以上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继续实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给节前旅客疏运造成较大压力;八是春运期间可能出现寒潮、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在极端灾害天气条件下,运力周转和运输安全将受较大影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运是一项综合的社会事务性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扎实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我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李震杰副区长为组长的路桥区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春运办)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2446770,传真:82447622)。
各镇(街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并于1月22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区府办和区春运办。
公交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站(以下简称客运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旅客客运量统计工作。
春运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因管理职责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提前准备,科学组织
春运期间,各种客流交织在一起,形成客运的高峰,供需矛盾突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对春运客流的结构、数量和高峰时段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春运客源客流分布和流向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科学安排春运运力,在总结以往春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运输组织和应急疏运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局要组织道路运输企业提早制订相应运输计划,根据客流动态变化,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增开包车和加班车。同时要做好区公交客运、农村客运以及出租车客运的管理工作,满足群众探亲访友出行的需要。
各客运企业要按照旅客出行需求,结合各站场的候乘和发送能力,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客流的特点制定运输方案,提早制定运输组织和应急疏运方案,提前编排好车辆的运行和加班计划,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力。
四、完善预案,及时应对
为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了《路桥区2016年春运雨雪、冰冻、雾霾天气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各自春运应急预案,建立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反应机制。同时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以备急需。
五、分工协作,确保安全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整体联动,共同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一)区春运办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处理全区春运工作,做好信息汇总发布和上报工作。同时要组织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安监、物价等部门成立“春运打击非法票点工作队”、“应急行动组”,加强全区客运市场监管。并于1月20日至1月23日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对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实施反超载、反站外组客检查。
(二)各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春运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规定,组织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工作,采取措施坚决打击危及春运安全的“黑票点”、“黑站点”。对“黑票点”、“黑站点”严重的地段,当地镇(街道)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蹲守执勤等方式给予坚决取缔。同时加强对群众性民俗传统活动的监管,维护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疏运的工作安排,督促用工单位到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客运企业、车站联系疏运车辆。
(三)区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各客运站(码头)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安全告知制度和营运客车(船)安全例检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品查堵制度,细化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的查堵措施,严防危险品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全面加强车站(码头)内火灾隐患自查,并做好高峰期站内旅客引导和秩序维护工作。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车(船)“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运输客车(船)载客;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区运管部门要及时向市运管局申领春运加班、包车牌证,春运期间要增派工作人员进驻路桥汽车运输总公司,加强临时加班、包车牌证的签发,加速运力周转,提高疏运效率。区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四)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路面尤其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监控,从严查处非法改装客运车辆,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无牌证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恶劣气候下的交通疏导与管制,保证路面不失控、车辆和驾驶员不失管。
(五)区气象部门要加强同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发布恶劣气候天气预报,便于客运企业调整航班车次及线路,便于交警部门对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区卫生部门要指导、协助客运站做好人流集散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预防因冰冷天气和人流高度密集而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事件。
(七)区物价部门要加强运价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投诉电话:12358),及时查纠春运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和提高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八)区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供应的监测,优先保证春运客车、船舶及承担应急运输任务车辆的燃油供应。
(九)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会同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站、区公交客运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政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按照管理职责,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整治工作;要在春运前对公路、桥梁、路标做一次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公路、桥梁、路标等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危险路段与施工路段要设立醒目的标志、标牌;对目前仍在施工的路段能在春运前完成的要抓紧完成,来不及完成的应采取措施清障疏堵,以确保春运车辆的安全畅通。
(十一)各客运企业要把好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核关,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考试不合格、超员、酒驾、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要把好车辆技术关,在春运前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技术状况及消防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达不到行车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未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要把好线路禁行关,严禁夜行班车在达不到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路段上运行;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充分发挥GPS科技管理手段,严密控制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同时,全面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制度,禁止营运客车(含旅游客车)2时至5时进入高速公路营运;客运车站要严把安全检查关,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制度,强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进站、上车、上船。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是做好春运工作的前提,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便民利民、平安春运”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方案、售票组织、服务质量等民生问题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区春运办要依托路桥电视频道载体,将各车站的咨询、订票联系电话以滚动字幕方式进行公布,方便旅客订购车票,通过今日路桥报、春运简报、宣传车广泛宣传春运信息,同时还要统一将《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的通告》分发到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要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进行宣传,在外来人口密集地悬挂春运宣传条幅,引导广大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到交通运管部门正式批准的站点购票乘车,自觉拒乘面包车、旅行车、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拒乘超载、未经安检客车,不携带危险化学品上车。
各客运企业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春运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并在旅客主要出入口处或候车大厅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氛围。
七、以人为本,提升服务
(一)各客运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化服务,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厢客舱的整洁卫生,提高车、船班次准点率,并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和休息场所。要设立、公布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沟通,做好春运统计和总结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春运办的联系,及时反馈春运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情况。
春运结束后,各镇(街道)和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的总结工作,在3天内将书面总结报区春运办。
对春运工作中能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春运工作方针、政策、规定,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工作,无重大安全事故,出色完成春运任务的镇(街道)、部门和客运企业,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表彰。
附件:2016年路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路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震杰
副组长:陈根法 区府办
陈旭初 区交通运输局
陈友宝 区公安分局
成 员:俞宣东 区应急办
王 宿 区经信局
沈诚勤 区安监局
黄仙利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桂生 区民政局
罗永琛 区旅游局
梁茶林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卢洋友 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
顾加文 区农林局
姜金宇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王先忠 区住建分局
傅文德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潘少华 区供电局
王军华 区交通运输局
罗昌平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应妙法 区公路管理局
叶仁富 区港航管理处
周剑能 区气象局
余功清 区教育局
应冬青 区卫计局
徐杰君 区市场监管局
陈 钧 区广电中心
李文伟 区物价局
叶雅君 区盐务管理局
张连国 椒江海事处路桥办事处
俞 淼 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沈小川 台州市客运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罗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