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路桥安俊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配件、汽摩配件200万套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 年 09 月 3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市路桥安俊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配件、汽摩配件200万套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柳路29号 | 台州市路桥安俊特工贸有限公司 | 现企业拟对电泳生产线增加除油、硅烷化工艺。为规范环保手续,方便企业自身管理,同时为提升产品质量,本次技改项目在2019年审批项目基础上进行全厂整体评价,本项目技改前后总产能不发生变化。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再经回用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电泳生产线,另一部分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2、抛光废气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聚四氟乙烯材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2~DA004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有组织: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及燃烧废气;废气收集后经≥15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喷漆、电泳及燃烧废气有组织:各工序废气经收集一并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固废委托台州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生产时门窗紧闭,底部增加防震垫,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减少噪音源传播,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组织好区域交通,减少运行车辆的逗留时间,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