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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5:5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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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特编制路桥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路桥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路桥区新安西街336号保安大厦三楼310室;邮编:318050;联系电话:0576-802830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微信、抖音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18条,其中我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发布微信369条、抖音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建议提案、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综合考评等内容。整合网站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派员参加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是指2020年年末申请的,年内未完成办结转入2021年办理的依申请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能力不足,局限于既定、传统栏目;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链接失效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业务力量不足,培训力度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全部实行免费公开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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