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公开年报

2021年路桥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6:02 访问次数:

                                                                                                  点击查看解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建设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全年我局累计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2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建设局收到1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上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强化了住房、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责任到人。二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建设局对各业务室的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网站安全检查,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同时对网站进行日常监测,提高网站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当前,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信息解读不系统、不规范;重公开、轻参与,没有考虑民众的信息需要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将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责任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对涉及的每项工作任务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采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1260元。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人防办)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