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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路桥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1:0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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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路桥区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而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路桥区财政局(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邮编:318050;监督电话0576-82516888;电子邮箱lqqczj303@126.com)。

1、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及时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等财政重点信息。2021年度区政府本级预算和区级部门预算信息、2021年路桥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均已在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截至2021年底,当年累计发布财政信息426条。此外,及时更新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为财政各项业务改革提供网络高速传输平台,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先行公开部分财政数据信息。

2、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规范流程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1年加大重点领域公开,提高我局办事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3、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4、平台建设情况

为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指南的建立,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为了将公开内容进行系统的排列和便于使用者查阅,制定了路桥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机构组织、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告公示、政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极大地方便了信息使用者的查阅和索取。

5、政策解读情况

今年我局未制定政策性文件。

6、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研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我局绩效评估,建立以日常督查指导、测评反馈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21年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4次,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工作开展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类型信息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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