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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洋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6:1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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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螺洋街道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工作思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在路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8995987/index.html)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螺洋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23623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螺洋街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12月31日,我街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00条,其中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数共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街道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街道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编制规范公开事项,并按事项分类合理归集历史数据信息,努力做到政府信息资源库的统一建设和应用,打造互动一体、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路桥区2021年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评体系。202112月底,根据路桥区要求,对26个领域开展了全年考核测评工作,切实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一是社会评议情况。我街道采取了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大大丰富了社会评议的形式。共发放问卷调查108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6.34%。我街道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各行各业的代表,充分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我街道共收到意见建议10多条,意见采纳率90%以上。

二是责任追究情况。我街道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五)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目前街道信息公开的平台: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大美螺洋)、公开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牵涉部门甚广,人员调整调动以及工作对接疏漏等原因,各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来源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认识还不够,公开信息内容和公众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条例》和14个制度都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如定期发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社会评议等,必须以此为纲要,规范街道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推进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性。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到街道上下每一项工作,必须将此项工作覆盖落实到街道每一名干部,真正的入心入脑,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尤其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面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性。明确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加大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与区政府政务公开事务中心对接,针对反馈结果集中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复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信息来源: 螺洋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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