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索引号: | 11331004755929221K/2022-1569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2-12-12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办事问答·第七期】台州市个人一手房登记业务热点问题解答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的窗口人员经常会收到办事群众的提问,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我们收集整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里统一进行解答。
Q1:申请人已有住房套次如何判断?
工作人员解读:登记在申请人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台州市区(含椒江区、路桥区、黄岩区、台州湾新区)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无论是单独所有或者是与他人共有都属于已有套次范围。
Q2:办理产权证需要交多少契税?
工作人员解读:住宅性质,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第1套1%,第2套1%,第3套3%;住宅性质,90平方米(含)以上商品房,第1套1.5%,第2套2%,第3套3%。非住宅性质商品房契税全部按照3%缴纳。
Q3:个人一手房登记业务,如何确定不动产的权利人?
工作人员解读: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台州市范围内,自然人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权属来源文件(如购房合同)记载的权利取得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若有办理预告登记的以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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