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播放视频
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关于“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我今天主要从采伐管理对象和范围,以及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的类型来解说这个《通知》:
一、采伐管理对象和范围
(一)农村集体林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的采伐,非公路部门营造的县、乡道护路林的采伐由林业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二)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护路林的采伐,公路部门营造的县、乡道公路护路林的采伐,由交通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三)城镇区域范围内的林木由建设部门负责采伐审批管理。
(四)其他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护岸护堤林等的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二、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的类型
(一)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采挖苗圃地苗木;
(三)竹林的采伐(不包括自然保护区);
(四)采伐胸径5厘米以下薪炭林(烧柴)的林木;
(五)采伐经济林用材林内的胸径5厘米以下非目的树种;
(六)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谢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