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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8419609T/2022-005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2-11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统〔2022〕3号

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1 10:42 访问次数:

2021年,路桥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新战略和国家、省、市统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工作相关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促进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班子扩大会议、机关学习会、“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实效

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上门送教”推进普法教育。深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依法治统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结合专业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企业经营情况调研等各项工作,送法上门,向企业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切实做到上门一家、普法到家。

二是结合统计业务培圳,“对症下药”推进普法培训。印制统计法律宣讲材料,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加强对“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联网直报一套表制度、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结合特殊时期节点,“多点开花”推进主题教育。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多点开花”、“线上+线下”多形式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今年隆重举办以“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受到新华网、浙江新闻、无线台州等众多媒体的宣传报道;联合司法局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宣传人数达600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资料500多份。12月8日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田头、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同时通过路桥统计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推出法律知识解读、以案释法等宣传图片和内容,全年共推送了35期,不断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面,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

(三)依法从严治统,保障数据质量

一是清理违规做法。全区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部门列入社会经济发展目前责任制考核单位、下指标到统计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统计调查等等可能侵犯、影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甚至引发统计数据失实的有关文件和做法,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干预统计行为,理顺完善了统计工作秩序,营造全民守法、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和“专项检查”制度,严格履行依法治统职责,依法依规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势,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统计治理规范化。全区统计执法检查企业50家企业,立案3起,罚款0.7万元,其中“双随机”检查35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限上餐饮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认真落实“最多查一次”工作任务。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四上”专业纷纷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其中服务业专业对辖区内全部57家规上服务业企业进行年报和定报数据自查,并对22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工业专业对辖区内全部487家规上工业企业进行自查,并对48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贸易专业对辖区内全部282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进行自查,对30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路桥区统计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个别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统计基础有待夯实。普法教育未能跟上统计人员快速流动的节奏,个别统计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人员兼职为主,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部分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还不够全面和牢固,影响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三是统计监督职责有待深化。2021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明确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我市持续强化统计监督职责,但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统计监督与党中央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路桥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发挥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全年组织召开了十多次局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浙江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稿等精神。及时传达各级统计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近期召开的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全区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核查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决策程序。区统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增强单位公信力,执行力。同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监督能力。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统计重要数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其中违法案件处理及时通过浙江省统一处罚平台公示,日常工作动态和创新举措通过路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路桥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高。

三是明确相关权责清单。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统计权责清单,确保统计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在网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亮证执法、依法告知等执法程序。

(三)完善法治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主体责任,强化统计违法举报、统计执法公示、统计信用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协作,强化对统计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推动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并纳入考核监督和岗位职责。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向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2022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局工作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坚决做到依法统计,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做好“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检查工作,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加强系统谋划,大力提高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台州市路桥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切实贯彻到统计普法工作全过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法治队伍。完善大统计体系,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强统计执法针对性、时效性,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三)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做好统计巡查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我局将开展统计巡查常态化,进一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履行统计法治监督职责,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统工作制,切实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能力,纵深推进依法治。


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

2022年2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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