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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关于进一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即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建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各镇(街道)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1家以上、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2家及以上。各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村(居、社区)服务驿站与镇(街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村(居、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实行阵地共用、资源共享、队伍共建。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在全区建成完善的托育照护服务体系,对服务职能、设置标准、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活动开展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从思想、职责、宣传三个层面提出要求,共同推动路桥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感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