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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2-146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2-03-14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拟对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箔及深加工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14 15:55 访问次数:

拟对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箔及深加工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3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箔及深加工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大地88号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的现有联合厂房(3#、8#、9#

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

考虑企业发展规划,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巨科铝业有限公司)决定生产内容搬迁至位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东部新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地块内的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的现有联合厂房(3#、8#、9#淘汰其老旧生产设备购置炉、保温炉、在线除气过滤装置、高速纯拉弯矫机组、纵剪机组等先进设备,提升生产工艺,同时淘汰原两段炉冷净化煤气站,搬迁后能源更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可以自产坯料和外购坯料进行生产加工,形成年产约11万吨熔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深加工形成年产10万吨高精铝板带箔及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水:除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和纯水制备水直接纳管外废乳化液先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

2、废气:

1) 熔化、保温、扒渣、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收集(主烟道或集气罩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含喷石灰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 热渣处理系统废气:废气收集(主烟道、密闭收集后经耐高温除尘系统(含喷石灰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 锯切含尘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 热轧、冷轧、冷连轧、箔轧工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受经各自油雾回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5) 油洗含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6) 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7) 退火炉、加热炉工序废气:经各自排气筒排放。

8) 循环油池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空排放。

3、固废:废保温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熔化炉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油、废硅藻土、废油滤布、废油渣、含抹布、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磨削泥等含油废物、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要求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关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a、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

b、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如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加设减震垫以及隔声罩或消声器。

c、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d、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2315日至20223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314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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