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王耀,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430101
(一)问: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王耀:1、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实现融资,从涉及的客户数量,单户融资规模都做到真实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普惠金融。
2、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果,并实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定。
3、通过商业化银行的参与为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市场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推动台州市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落地,为全国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创先争优实践提供路桥经验、路桥样本。
(二)问:路桥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的依据是什么?
王耀:1、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在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到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要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
2、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地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3、知识产权证券化是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区的重要交办工作。在浙市监知【2020】4号文件中,要求杭州市、路桥区依托知识产权孵化、交易、融资等平台,探索高价值专利以专利组合或专利池方式,依托其许可使用费收入或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中介机构专业化转作,以债权或股权形式实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在投资、担保、保险等资本化模式中交易或流转。
(三)问:《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补助的范围有哪些?
王耀:1、发起单位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后,按每单实际融资额度1.8%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80万元。
2、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金额2.5%的年利率给予贴息,每笔融资贴息期限最长1年,单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贴息,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问:《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补助的期限是多少?
王耀: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