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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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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访谈】通过政府激励,努力推动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

发布日期:2022-03-27 15:04 访问次数:

政策原文

通过政府激励,努力推动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耀访谈录

路桥区传媒中心:王局,请您讲讲,路桥为何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王耀:1、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在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到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要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

2、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地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3、知识产权证券化是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区的重要交办工作。在浙市监知【2020】4号文件中,要求杭州市、路桥区依托知识产权孵化、交易、融资等平台,探索高价值专利以专利组合或专利池方式,依托其许可使用费收入或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中介机构专业化转作,以债权或股权形式实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在投资、担保、保险等资本化模式中交易或流转。

路桥区传媒中心:路桥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发行产品预期总额度为多少?

王耀:此次路桥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总额度为1亿元。

路桥区传媒中心:本奖励实施办法奖励的对象是谁?

王耀:主要对以下两个对象进行补助:一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起单位(承担证券化项目发起任务的金融机构、项目管理、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二是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

路桥区传媒中心:本次补助的标准是怎样的?

王耀:1、发起单位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后,按每单实际融资额度1.8%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80万元。

2、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金额2.5%的年利率给予贴息,每笔融资贴息期限最长1年,单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贴息,每年最高100万元。

路桥区传媒中心:本奖励办法对发行产品的期限有什么要求吗?

王耀: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要求不低于1年(含1年期),票面利率按照市场化发行方式确定。

路桥区传媒中心:本实施办法有效期是多少?

王耀: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路桥区传媒中心记者  王旭阳

王耀  

职务: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6—82430101

信息来源: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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