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关于2022年路桥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的公告
为积极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贯彻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2年路桥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辖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
同时除外以下情形:1.享受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2.未婚单亲收养的;3.受到刑罚处罚,尚在服刑期的;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奖励扶助资金补助标准:独子或二女户960元/人/年,独女户1200元/人/年。
(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我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别扶助制度资金补助标准:死亡或一级伤残14400元/年,二级伤残13200元/年,三级伤残12000元/年。
二、补贴范围、金额及发放形式
2022年全区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共计5078人,发放补助资金4957680元(其中:独子和二女户共计4733人,独女户345人)。
全区享受特别扶助对象共计409人,发放补助资金5706000元(其中:死亡和一级伤残对象312人,二级伤残对象41人,三级伤残对象56人)。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由区财政局通过路桥区农商银行,于今年5月底前发放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区卫健局89219315。
附件:1.路桥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对象花名册.xls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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